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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哄抬物价!一旦发现可举报→

宁海发布 2022-11-24

“今天的芹菜、花菜价格多少?与前两天一样吗?”4月22日上午,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时代邻里菜场询问一位蔬菜经营户,该经营户告诉执法人员价格还是和往常一样。

今天上午,我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消除市民的消费顾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赴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对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开展检查。执法人员仔细核对菜场内多家摊贩的进货单,了解采购价和运输情况,对商品的销售价格进行认定。从检查情况看,部分菜品价格有小幅度波动,均在合理区间内,未发现哄抬物价和价格欺诈的行为。市场管理人员说:“今天买菜的市民相比平时有所增加,很多市民一次性储备了三五天的量,不过目前市场物资供应相对充足。”

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天我们接到市民投诉,反映某生鲜超市存在蔬菜价格上涨的情况。”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约谈经营者,要求严格执行各项价格政策规定,不得出现“带头提价造成连锁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提高价格”“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等行为。

据了解,今年来,县市场监管局多次以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为重点场所,对粮、油、肉、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和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重要防疫物资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诱骗消费者;疫情期间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提高价格、哄抬物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全力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菜篮子”“米袋子”。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检查药店120家次,生鲜超市148家次,各类重要民生物品市场秩序良好、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我局将着力稳价保供,不断加强重要民生物品市场价格监管,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惩借疫情哄抬价格、擅自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在此,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进行举报投诉。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保持理性,按需采购,勿过分囤积物资,以免造成浪费。






价格政策提醒告知书
相关经营者:

受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为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保证公众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等商品价格稳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提醒告知如下:

一、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制止谋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共同参与保供稳价,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对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产品(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杀用品、医疗器械等),成本未发生变化的应继续按现价售卖。对购进成本发生变化的,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正常时期水平。

三、各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或商品对应处设置价格公示栏(牌)或标价签,遇有变动则及时变更公示内容。

四、我局将加大对各有关经营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对发现有“带头提价造成连锁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提高价格”“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等行为者,将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本提醒告知书,积极开展自查整改。欢迎社会公众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的,请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将及时查处。对于情况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我局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 供稿县市场监管局

□ 编辑:张嘉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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