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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人稳住!5月1日起,要暂别了……

宁海发布 2022-11-24

5月1日,

不一定每个人的假期都能按时到来,

但对所有宁海市民来说,

长达四个半月的禁渔期将准时到来。

 根据今年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5月1日12时起,我县将迎来全面休渔,在5月8日后,全县范围内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青占鱼)、三疣梭子蟹、虾姑、龙头鱼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这就意味着,

从5月8日起直到首批捕捞渔船

结束休渔正式开渔之日

这四个多月的时间里,

我们都将暂别这些新鲜的小海鲜了。



具体休渔禁渔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有关规定,此次休渔作业类型包含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其中,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北纬35度至26度30分之间的黄海和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东海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在上述海域范围内,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北纬12度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休渔期间,所有应休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回港停靠,严格执行“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证集中”要求,严禁生产、经营单位为应休渔船供油、冰、水等渔需物资,以及代购、代加工违规渔船渔获物。如有市民发现上述情况,可拨打电话967201进行举报。

记者了解到,休渔后,渔政、海警、公安边防等部门将依托港内巡查、海上巡航和科技智控等手段加强在港渔船管理,维护伏季休渔秩序。同时,还将加强对渔获物销售和利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由渔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记者:方景霞 通讯员:郭小静

□ 编辑:王婧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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