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开学!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还有新学年校历请收好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多个省份发生聚集性疫情,我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确保秋季顺利开学,市教育局对做好我市教育系统近期防疫工作提出“七个强化”的要求,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1.
强化健康管理
要求中小学师生员工开学前7天不离甬,已在市外的师生员工须在开学前至少提前7天返甬,倡导家长及其同住人非必要不出市,目前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甬。各级各类学校8月15日起须全面落实返校师生健康监测和行踪轨迹排摸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及时通知其延后返校。返校师生员工(含培训机构)落实1周2次核酸检测,未返校师生按属地要求落实核酸检测。
2.
强化工作部署
各级各类学校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做到“一校一策”。制订并细化秋季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确保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八到位”:措施部署到位、应急预案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设施完善到位、物资储备到位、制度落实到位、风险排查到位,细化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安全有序。
3.
强化活动管理
按照“非紧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50人以上会议活动需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暂缓举办200人以上的大型会议、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针对必要开展的大型社会性考试、会议等活动,须将活动防疫预案提交属地疾控审批、上级教育部门报备,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严防因防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现象。暂缓开展跨市工会疗休养活动,倡导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出市,各地可视情决定是否暂停暑期校内托管工作。
4.
强化物资储备
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无备”的原则,加强疫情防控所需的设施设备及物资储备,按规定在学校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留观室(点),提前购置补充一定数量(一般保证2周以上所需量)的口罩、体温检测仪、消毒液、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并认真检查疫情防控设施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
强化卫生工作
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全面做好校园环境整治与预防性消毒工作,彻底整治校内卫生死角,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开展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特别做好食堂、宿舍区域、厕所、垃圾厢房、电梯、阅览室和留观区域等处的卫生消毒,有效阻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6.
强化应急演练
根据《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流程清单》,全面落实宁波市“三级三化”防疫模式(市区校三级、数字化协同化清单化模式),利用校园防疫通的“指挥中心”模块,在开学后开展一次全要素、多场景的防疫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师生员工涉疫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与协作能力。开学前各地各校须落实好校园疫情数字化建设专人专职工作,做好新学年各平台基础数据维护,提升数据报送质效。密切联系属地疾控,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7.
强化疫苗接种
为建立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长效机制,各校在秋季开学后应积极对接属地疾控,鼓励教职工、学生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做到无禁忌症人群应接尽接,尽早实现校内18岁以上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下学期什么时候开学?新学年什么时候放寒暑假?来看2022-2023学年校历!
根据安排,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普高高三年级定于2022年8月24日开学;小学、初中、中职(技工)及普高高一、高二年级定于2022年9月1日开学。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1月15日学期结束,1月16日放假,共21周。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小学、初中、普高、中职(技工)定于2023年2月8日开学;2023年7月4日学期结束,7月5日放假,共22周。
□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发布
□ 编辑:林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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