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发布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有关措施通告,其中提到“通过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不再要求核酸检测和赋码促检。”对此,记者前往城区几家药房进行探访,发现新规已在各零售药店落地执行,且药品充足,可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记者走访位于县第一医院附近的瑞人堂药房、保益大药房、天天大药房等多家药店,发现药店已不再需要扫描场所码、查验行程卡、量体温等,市民只需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即可进店购买药品,相较之前购药方便了不少。出示健康码后,记者走进保益大药房,购买了连花清瘟胶囊和感冒灵颗粒各一盒,共花费29元。
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来购买感冒药、退烧药的顾客较多,以感冒灵颗粒、连花清瘟胶囊、小柴胡、抗病毒口服液等为主。在跟同行沟通时未发现有缺货的情况,感冒类药物供应充足,卖完了也很快可以补上货。
问及是否要登记,该工作人员表示,购买《疫情期间需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药品仍需登记身份信息。而对于购买数量,目前并未接到限制购买数量的通知。01
县疫情防控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冬季是呼吸道疾病高发季节,请广大市民朋友做好个人防护和家中老人、儿童的健康监测,可以购买少量短期、日常急需备用药物,但长期大量的非理性囤药行为不可取。药物都有保质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过多药物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市民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配置好自家小药箱,有不适症状还是要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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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屠以撒 通讯员:王珍珍
□ 编辑:张嘉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