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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期 | 长三角与珠三角发展模式的比较制度分析

2018-02-07 本刊编辑部 中国经济问题

作者:皮建才  殷军  杨雳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经济学院

期刊:《中国经济问题》2018年第1期

DOI:10.19365/j.issn1000-4181.2018.03


内容提要

  为了对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差异性进行考察,我们构建了一个具有双重企业经营目标的古诺模型,基于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进行了比较制度分析,弄清楚了在什么情况下长三角地区更占优势,在什么情况下珠三角地区更占优势。具体来说,由于市场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对企业竞争力产生不同的影响,长三角地区形成了相对珠三角地区的“赶超效应”。如果市场工资水平低于由企业的非利润目标权重和两个企业的技术水平共同决定的临界值,那么珠三角地区更有优势;如果市场工资水平等于这个临界值,那么两个地区不分上下;如果市场工资水平高于这个临界值,那么长三角地区更有优势。我们还发现,企业的非利润目标权重的变化和技术进步会对这种“赶超效应”产生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

区域发展模式  双重目标  比较制度分析

作者心声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区域经济发展提出了许多新的战略思路和构想,努力推进“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些战略举措,需要我们深入地理解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特征以及不同模式之间的差异性, 通过“谋全局”实现“谋一域”。在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之后,作为中国经济“双引擎”的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区域发展模式都面临着产业转移和产业调整的问题。面对新形势,我们需要比较全面地理解长三角和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机制,从机制上着手才能牵住“牛鼻子”、打好“组合拳”。

  珠三角地区的企业追求低员工成本的企业经营模式,在早期通过依赖廉价的劳动力来体现其竞争优势,对珠三角经济发展的确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长远来看,企业过分依赖这种传统的企业经营模式,只会消弱自身的竞争力。随着劳动力成本的逐步提高,珠三角地区低员工成本的经营模式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而长三角地区高员工福利的经营模式的优势则显得越发明显,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现已逐步赶上并超过了珠三角地区。我们发现,企业的非利润目标权重的增加会在无形之中增加长三角地区对珠三角地区的这种“赶超效应”,这种效应的增加必然会对珠三角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无论是长三角地区还是珠三角地区,企业的技术水平的提高都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其市场地位。我们认为,在新常态下,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在产业调整的“突围”中竞争中,珠三角地区会率先“起跑”,这是由珠三角地区发展模式的内在机制决定的。但是,到底是长三角地区还是珠三角地区在 “突围”中“拔得头筹”,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比如,地方政府的作用)来分析。

  我们得到的政策启示主要包括以下三点。第一,不管是长三角地区还是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在设定自身的目标函数时都要在一定程度上与时俱进,随着经济形势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要适当调整自己的目标函数。这种目标函数调整的过程属于练“外功”的过程,练“外功”需要跟练“内功”结合起来,练“内功”就是要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第二,不管是长三角地区还是珠三角地区的政府都需要在营造创新环境上下狠功夫,创新环境的营造要顺应和引导企业目标函数的变化,在顺应和引导的过程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第三,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的政府要避开纯粹的古诺竞争,加强区域沟通,统筹产业空间布局,通过实施差异化的竞争战略形成错位发展和优势互补的格局。

(封面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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