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期 | 益贫式经济增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实现
作者:范从来 谢超峰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经济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期刊:《中国经济问题》2018年第2期
DOI:10.19365/j.issn1000-4181.2018.12
内容提要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的含义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共同富裕作为一个过程,共享发展是其新阶段。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这要求中低收入者从增长中获得的收益大于高收入者即实现益贫式增长。本文以省级面板数据,采用随机效应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分析了益贫式增长实现路径。实现益贫式增长的关键一是着力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实现多种形式就业,促进居民收入结构的调整;二是提高再分配政策设计的精准性。
关键词
益贫式增长 共同富裕 共享发展 路径
作者心声
当前我国发展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在“全面”,短板仍是贫困人口。解决这个短板,传统思路是先富带动后富,对低收入人群加大转移支付,共享发展成果。事实上先富带动后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实就是要让经济发发展成果自上而下传递到低收入人群,但是这个过程并非自动发生的。因此经济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全体劳动者,切实让全体劳动者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出路,这需要统筹考虑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使经济增长更具益贫性。那么这就需要考虑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低收入者从经济发展中的获得感有多大,二是如何促进低收入者在经济增长中的获得感。
明确研究问题之后,本文首先使用2002-2015年全国居民五等分的可支配收入计算了减贫增长弹性,以说明经济增长对减少贫困人口的作用效果。对于贫困线的度量,采用世行每人每天一美元的标准,并按照可比价格折算成年贫困线。对于贫困的度量,采用加性可分贫困度量方法,计算了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和贫困广度。采用宏观总量数据计算居民收入变化的相关情况,可能略显粗糙。但是计算结果的总体趋势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还是非常吻合的。贫困发生率从2002年的0.6下降到2015年的0.1左右,贫困深度和贫困广度计算趋势也是如此,这为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贫困深度和贫困广度均低于贫困发生率,这意味着对低收入人群赋予更高权重之后,贫困发生率下降更快了,从宏观总量数据来看,绝对贫困得到有效消除。
进一步,贫困的消除是由于经济增长带来的还是由于分配条件改善带来的,需要进一步分析。本文利用卡克瓦尼和森所提出的减贫等值增长率来分析该问题,计算结果表明伴随着经济增长,贫困情况得到改善,低收入人群从经济增长中受益很大,但是2012年之后经济增长的减贫效果有所减弱。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要共建共享,且使低收入人群从经济增长中获利更多。为了探索哪些因素将影响经济增长的益贫性,本文采用2006-2015年的16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分析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等因素对经济增长益贫性的影响。我们认为在目前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逐渐转变为中高速增长背景下,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是促进共建共享的有力抓手,在初次分配当中更加注重提高就业率,增强就业机会,而非单纯提高工资。工资过快增长反而会出现“工资侵蚀利润”现象,不利于共建共享。而在再分配当中需要更加注重再分配政策的精准性,围绕低收入人群的特征,展开制度设计,达到共建共享,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
(封面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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