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被文物局的文物保护法“保护出境”的
根据现行的文物法规,國內民间的传统艺术品收藏都成了“来源不明”的“文物”、不受法律保护的。“来源不明”可以理解为“古艺术品需提供第一位拥有者是谁”的证据,荒诞如证明你妈是你妈。但法规还偷換了“文物”的概念,把海外回流变成“传承有序”的“文物”回流、文物局制订的法规才予以承认并受保护。走私分子走私到海外、然后我们再花大价钱买回来的才算合法。中国文物需要先流失、再回流,这样才算合法。这文物保护法结果是鼓励文物流失!
“文物”被走私集团贩卖出境之后,利益集团便利用海外拍卖公司拉抬中国“文物”的价格,一件国内民间的普品被海外拍卖公司称为“文物”回流,少则几千万、多则数亿元天价,又造成数百亿民间资本流失。利益集团还操纵媒体大肆渲染“国内都是赝品、海外才是真品”的假象,以此来欺骗中国政府,内外勾结到海外、到利益集团手中去购买“文物”洗銭。
“文物”回流是一个明显的大陷阱,可是从国家文物局、到各大博物馆,仍然在热衷于“回流”。
从九十年代以来,为什么文物局几乎没有在民间再征集和收购过一件“文物”,每年数百亿的国家专项资金在文物“回流”中流失境外。民藏珍宝海量存在,为什么文物部门不在民间征集而偏偏要到海外花巨资搞普品回流。
“文物”就由此被利益集团用天价回购进入文物局管縖的博物馆
我国政府清醒地看到了文物“回流”存在的严重危害,认清了利益集团洗钱的厐氏骗局,两年前专门设置了高额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但是,利益集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2.8亿的清仿鸡缸杯就利用了规避国家税收的“保税区保税仓库”。北京文物部门年内还将建立“海外回流文物口岸交易市场”,这将使境外文物贩子合法化、流失资金合法化。
这些年文物局对民间保卫历史文化遗存做了什么?外流资金数百亿天价回购不究“真赝”、大量历史文化遗存集装箱出境不查“来源”、为传统文化教育事业、公民捐赠义举反而要追究“来源不明”无据打假?有史以来公民善意取得、合法传承的艺术品从不曾是“XX局”的势力范围。
“文物”原本是经过政府承认、审核批准的业内事。
举例:毛主席使用的瓷今天即为文物、今日的商业瓷几千年后或许成文物、今日的日用瓷万年之后才有可能成为文物。
可惜:民间错把私家收藏传承的艺术品都自称“文物”,给自己套上了紧㧜咒。善意取得、收藏传承中华传统艺术品、捐助、展示受法律保护!与法律定义的“文物”及“出身证”并无关系。
可怜:迷失自信、因为“有罪推定”以“来源不明”“无据打假”而迷茫的守护着历史文化遗存的民众。
可忧:把无藏无识从业人员、权力寻租的官僚当作古陶瓷专家看待,是羊群效应思维定势。用纳税人的钱天价回购“来源不明”的“文物”应该公开並审核。
可叹:努力想证明“来源不明”“你妈是你妈”,一厢情愿痴心义举的正直善良的公民。
可敬:为保卫中华历史文化遗产、为社会文物正本清源而甘愿“以身飼虎”的伩仰。
试问:
1、万千瓷瓶宋元明清古酒其总脂含量都是十年茅台的二~三倍、而且不含甲醇。这需要数百年以上的儲存。
2、万千瓷瓶古茶叶不含一点农药残留。这必须在农药发明之前才有可能。
3、万干件青铜器上几千年生成的皮壳锈层与古青铜内质成份完全对应相合、赝仿绝无可能。
4、质疑者应找出一件能通过科检指纹元素并写着新款的仿品,或找出古款器上的现代彩料。至今仍无可能。
利益集团无能对话只有耍赖和无据打假。所以与文化汉奸摆事实讲科学,不仅对牛弹琴、而是在与虎谋皮!丢掉幻想,断续前进,“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xx邦”是违法定性的词,恶意使用是带有诬陷性的,把爱国群众诬称“xx邦”是反社会的行为,应依法制止。
对民间有没有国宝事实毋庸置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品(国宝)的认同显而易见是二种立场的证实:
1、国宝在中国民间是中华民族的共识。
2、鼓吹国宝在拍卖行、在國外是文化卖国的阴谋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