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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这些新规开始执行!第1条就太赞!

明天就是2020年!先祝大家新年快乐,新年新气象,处处都顺心!


新的一年开始,就有一批新的政策开始执行,第1条就特别开心……


内容比较多,大家挑感兴趣的看,欢迎分享到朋友圈,小北谢谢大家

1

医保门诊封顶线提高至4000元/年

北京市医保局刚刚发布:

从2020年起,北京将城乡居民医保现行门诊封顶线从3000元/年调整到4000元/年!本次门诊封顶线调整不增加2020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

另外,为方便城乡居民就医并引导合理就医秩序,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由75%提高到78%。



养老服务补贴津贴1月发放到位

北京2019年10月1日起针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提供三类养老服务补贴津贴。

 截至目前,针对原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现择高选择申请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11万多名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停发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之间的政策衔接程序已完成,相关数据校验后即将推发。

部分区可能需要2020年1月初进行发放,2020年春节前完成各月补贴的集中发放。



七种情形2020年可申请退还个税


年度个税汇算清缴2020年3月将启动,到底哪些人可以退税哪些人需要补税?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市民。

3、市民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最终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相关项目扣除不充分。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市民。

5、市民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市民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情况。

7、市民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情况。



高速通行将执行新收费标准

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分类收取车辆通行费↓↓↓

1、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2、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2

部分药物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

北京将国家谈判成功的“阿来替尼口服常释剂型”等10种药品纳入现行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同时,将门诊特殊疾病“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调整为“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并将“阿柏西普眼内注射溶液”等2种药品纳入“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门诊特殊疾病报销。

这一调整使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北京针对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其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报销,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后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门诊实际补偿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住院实际补偿比例提高了8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用药范围进一步扩大,常见病、罕见病及一些癌症昂贵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参保人员达到390.8万人,其中老年人110.5万人,学生儿童221.8万人,劳动年龄内居民58.5万人。



老年人、学生儿童医保缴费增加120元

北京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启动。为保证北京城乡居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20年,人均财政补助增加1000元,老年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增加12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个人缴费增加220元。



扩大门诊首诊范围

自2020年1月1日起,北京将放开政策,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由原来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

这意味着只要参保人选择了区属三级及以下医院作为个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可直接到这些医院就医,享受医保。这些医疗机构同时还可作为患者的首诊医院,如有需要,可转诊至其他大医院。



城乡居民参保持续至2020年2月底

2020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员,仍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手续办理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要求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

学校负责在校学生参保,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社保所或长期居住地社保所参保。每月5日至20日,居民还可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自助缴费。



实现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和兜底保障

北京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弃婴、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低收入农户、残疾人员等13类困难人员,其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贴,个人不需缴费。



工会二次报销资助职工20亿元

“二次报销”是北京市总工会服务全体工会会员的品牌项目,可对超过医保报销封顶线的部分进行再次报销。自2012年暖·互助“二次报销”项目启动以来,已给付互助金额20.67亿元。

按照相关规定,凡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向北京市总工会上交工会经费,并由北京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均可免费参与暖·互助“二次报销”。



3

非ETC用户上高速领CPC卡

非ETC用户和ETC单卡用户驶入北京高速收费站入口(除省界收费站进京入口),需领取复合通行卡(CPC卡),不再发放纸质通行券。

2020年1月1日零时,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统一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此时间点以后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按照分段计(收)费模式收费和业务处理。



跑高速不交起步费了

2020年起,全国统一实施最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新标准中,客车分类略有调整,将现为二类客车的8、9座客车调整为一类客车,其它客车分类不变,收费标准基本可以沿用。

 过去,市民驾驶车辆走高速,很短的一段路程往往都会被收取5元、10元的起步价。而按照最新的调整方案,北京按里程计费的高速公路将不再收取通行费起步价。



欠缴停车费最高罚款1000元

1月起,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欠缴道路停车费违法行为的催缴处罚力度。

根据新规,同一车辆在一个自然月内欠费5次以下或欠费金额在200元以内的,罚款200元;欠费500元以上罚款1000元。



4

三级医院预约精确至30分钟

目前,全市已有80余家三级医院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近90家三级医院的门急诊缴费可使用移动支付。预约无痛胃肠镜等候时间长一直被患者“诟病”。

医改以来,无痛胃肠镜检查预约周期明显缩短,全市开展无痛胃肠镜检查的67家三级医院中,有17家医院压缩患者等候时间超30%;开展核磁共振检查的三级医院平均预约时间压缩到7天。



北京试行疫苗追溯

北京等七地将率先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2020年1月底前即可达到疫苗追溯要求。

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做好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在2020年3月底前全国都应建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均可追溯核查。



增加夜间内科综合门诊的医生数量

首都儿科研究所党委书记刘中勋做客“2019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时透露,为应对即将到来的就诊高峰,首儿所已制定应急工作方案,当医院一周内门诊量增长超过10%时,就启动冬季高峰门诊应急工作方案。

届时,医院每个诊疗单元将增10%号源,并增加夜间内科综合门诊的医生数量。



5

家庭病床拟取消医保支付底线

北京将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探索家庭病床取消医保支付底线,给予参与家庭病床舒缓医疗照护的医护人员一定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探索适合首都特色的“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



2020年计划建成91个养老驿站

2020年北京计划建成91个养老驿站,优先在老年人口密度高的区域选址建设。

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全市共建成运营养老照料中心3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60家。各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驿站就近为有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长期托养、日间照料、陪伴护理、心理支持、社会交流等服务。



建成71家老年友善医院

北京在全国率先开展老年友善医院创建工作,优化了老年人就医流程,提高了老人就医体验。

全市目前已建成71家,比如丰台区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设立了老年人优先挂号窗口,并且有陪诊服务,方便了老年患者就诊。

2020年,北京将加强顶层设计,进行整体规划,尽早形成老年友好环境建设方案。



养老照料中心43个街乡全覆盖

朝阳区43个街乡,如今都拥有了地区养老枢纽。从朝阳区获悉,2019年呼家楼、小关、奥运村、东湖等9个地区新建养老照料中心,总数量达到53个。这些集全托、日托、助浴、老年餐厅等服务为一体的养老枢纽,把便利和舒心带给了更多老年人。



6

保障房资格申请实现“零证明”

从2020年1月20日起,北京保障房申请家庭无须再为盖章往返奔波。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保障性住房申请手续的通知》,取消保障房申请的全部纸质证明。

如发现保障房申请家庭弄虚作假,五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资格。



惩戒违规转租借内容首入租房合同

时隔8年,北京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有了新变化。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与旧版相比,新版细化了合同解除条款,承租人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拒绝接受入户检查3次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对违规转租转借行为的惩戒,也首次写入示范文本中。



西城不动产登记微信预约上线

无需登录网站,通过微信公众号即可预约西城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北京西城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已上线试运行,可预约14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平台停止预约西城区相关业务。

西城区作为试点,通过微信公众号预约平台,提供14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预约服务。



7

11条新建道路织密京西路网

京西路网要加密!11条道路获批2020年开建。

另外一条道路为:高井规划一路。

南起阜石路,北至京门新线,全长约2.1公里,串联石景山区与门头沟区,从石门路到金安桥的出行时间将由27分钟缩短至6分钟。



5条线有调整,2020年内全开工

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批复《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调整共涉及到5条线路:

服务2022年冬奥会的11号线西段(冬奥支线),

首次驶向河北、串起副中心和北三县的22号线(平谷线),便利市民去新机场乘机的大兴机场线北延,

由CBD线“升级”而来的28号线,

对既有运营线进行改造的13号线扩能提升项目。

此次涉及调整的5条线路规划建设期均为2019年到2022年。



王府井步行街北延至灯市口

王府井步行街北延至灯市口。1999年首次开街的王府井步行街,今天第二次开街。这一次是在原东单三条至金鱼胡同段548米长的基础上,向北延长至灯市口大街,延长344米,全长增至892米。



星火站周边打通8条道路

随着京沈高铁的建设,将同步实施取消东北环线上从星火站到东北五环路上之间既有的7个平交道口,未来还将实现平改立,让周边百姓出行彻底告别“人等火车”,并为8条规划路做好预留,从而完善东北四环和五环之间的路网。

8条道路涉及快速路1条,即亮马河北路;主干路4条,分别为青年路北延、东八间房路、酒仙桥北路、东坝南二街;次干路3条,分别为东五环东辅路、东五环西辅路和姚家园北街。铁路与这8条道路交汇的框构桥共有11座。



8


鼠年生肖邮票1月5日发行

2020年是农历庚子年,即生肖纪年的鼠年。中国邮政集团将于1月5日发行《庚子年》特种邮票一套2枚,图案分别为《子鼠开天》和《鼠兆丰年》。



春节期间快递不打烊

近日从EMS、顺丰、韵达等快递企业了解到,目前快递公司并未下发春节快递的相关通知,按照往年惯例,快递企业也并不会在春节停运,因为消费者春节期间也会照常网购,因此会安排一些快递员春节值班。

“人员减少不可避免,毕竟很多快递员要回家过年,但也会安排人员留守。”



2020年公园游览年票发售

北京市2020年公园游览年票于12月15日开始在市属11家公园及双秀公园的26处年票发售点发售。市民游客可登陆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网站及@畅游公园,了解相关办理事宜。

1、票种及适用范围

公园游览年票分为100元、200元两个票种。

(1)游览年票(100元)适用公园:

颐和园、天坛公园、中山公园、北海公园、景山公园、陶然亭公园、北京动物园、香山公园、北京植物园、玉渊潭公园、双秀公园、大观园、国际雕塑园、月坛公园、地坛公园、水立方,共计16家。

(2)联合年卡(200元)适用公园景区:

上述年票16家公园及“京津冀名胜文化休闲旅游年卡”涵盖景区,详见www.bjlynp.com。

2、使用时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3、售票充值时间

2020年1月15日前,每日8:30至16:30,星期六、日不休息。



9

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要降低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

1、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2、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

3、新增或降低半导体检测分选编带机、高压涡轮间隙控制阀门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

4、新增或降低部分木材和纸制品进口暂定税率。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要降低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

1、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取消

2020年1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始实施。

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

上浮不超过10%

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打车费、客运票价将有这些变化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在正常的政府指导价规定范围或者政府定价水平以外实行特殊的加价政策。

2、道路运输经营者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此外,《意见》规定,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启用

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通知,正式公布了谈判药品准入结果,70个新增、27个续约药品共计97个药品经过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平均降价60.7%、26.4%。

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顺利结束,2020年1月1日将启用新版目录。经过本轮调整,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与2017年版相比,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



港澳台居民可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参加五项基本社会保险。

在内地(大陆)居住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纳税信用可以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条件包括——

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2、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等。

此外,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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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赵华夏   图/郝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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