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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新规执行!这些事情千万别再干了!关系所有人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有几点一定要知道:


如,第六章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明确规定:


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等不得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充电。


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出现有人直接从自家楼上顺出电线,接上一个插线板,就为电动车(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充电!


但是,在充电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仅是一辆电动车,有可能危及的是整栋楼所有住户的生命安全!



一定要知道:电很危险,电路的安装一般都是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电工负责,普通市民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私拉乱接电线极其容易埋下安全隐患。


此次北京立法禁止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非常有必要!更要靠大家自觉和提高危险意识的觉悟!


(@北京大兴)


上个月底(3月27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


将严惩噪音、占道等大家关注的不文明行为,高空抛物这样大家深恶痛绝的事情也进行了法律规定,最高可罚5000元等


即将要在5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很关键的六大看点必须知晓:


01


占用小区消防通道: 个人罚500元


条例明确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或者损坏消防设施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的罚款。


占用、堵塞、封闭其他共用部位,或者损坏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02


惩处噪音不文明行为 高空抛物最高可罚5000元

条例规定:不得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违规的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小区业主不得制造超标噪音,违规的最高可罚500元。


安徽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贺琛表示: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按法律规定可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03


外墙脱落却没措施:  物业有责任违规最高罚5万


小区楼房外墙脱落,砸坏车甚至砸伤人,而又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物业有责任吗?


条例对此明确——物业有责任。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消防设施等易于发生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和部位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养护;


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


物业服务人如违反了这一规定,将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04


车位优先出售给业主


业主车位不够用,小区车位却被出售或出租给外人,怎么办?


“车位优先出售给业主”


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用于出售的,应当优先出售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不出售或者尚未售出的,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使用。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其他人。


对于违规将车位、车库提供给业主以外其他人的,每个车位最高可罚1万元,拒不改正的,按每个违法出租车位处每月2000元进行罚款。



05


物业费定价依市场、收费要透明、交费勿拖欠


条例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适时调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发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物业服务人应当如实公示、及时更新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标准和方式等;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付费方式和标准,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


条例还明确将“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不存在欠缴专项维修资金及其他需要业主共同分担费用的情况”列为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06


没有业主委员会: 过渡性“物业管理委员会”任期不超3年


没条件成立业主大会,也没有业委会怎么办?


条例给出了办法:可以组建过渡性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来临时补位。


条例指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并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条例特别提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不超过3年。


(来源:新华社/新华视点/新华网/律师说)


@各位?《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马上就要施行了,一定要注意:私拉电线、制造噪音、高空抛物、占用消防通道等等都被立法禁止!


大家要靠自觉更要遵纪守法!


参考来源:北京大兴/新华社/新华视点/新华网/微博(@律师说@财经网)//综合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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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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