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榜样 · 亮点工作︱怎么让社区矫正更有“疗效”?看包河的“独门秘器”
外人看来,包河区司法局望湖司法所有一件“怪事”,4名司法助理员却管理着1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而且日常管理井井有条,学习教育按时按量,活动内容有声有色。
是不是觉得很奇怪?那是因为他们有“独门秘器”——
社会力量的参与
2014年4月,区司法局与包河区人文社会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该组织有30余名社工,大都具有社工资质或心理咨询、法律知识。通过协议约定,该社会组织承担社区矫正人员的走访、集中学习与集中社区服务、相关档案的记载等工作,主要是“两汇报、两集中、两档案、一走访”。工作日固定两到三名社工到司法所开展工作,志愿者不定时进行志愿服务。经过近三年的实践,运行情况良好,切实承担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走访、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的工作。通过沟通交流,还取得了很多可喜的成绩和效果。
厉害了word哥,看看他们都做了什么?
综合说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创新”。
管理理念的创新——由“管”到“帮”
社区矫正人员是比较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人群,也是需要给予特殊关爱的重点人群。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力量,可以使得社区矫正由单纯的“管制”,到量身定做的“帮扶”,帮助矫正人员走出阴影,在阳光下生活。
监管手段的创新——由“刚”到“柔”
开展集中学习
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采取社工加义工(志愿者)的模式,将刚性执法与柔性治理紧密结合,充分利用社工工作方法,通过微信,开设网上诊所,运用平等、宽容、接纳、帮扶等理念,将思想教育与亲情感化有机结合,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自觉地矫正行为恶习,自觉地修复社会关系,自觉地回归与融入社会。
走访
国学学习
体制观念的创新——由“被动”到“主动”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降低服务成本、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和资金效益。社会组织提出项目菜单式服务,激发主动性,每月制订活动、学习菜单,特殊人群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时间安排等,进行自主选择、申报活动;同时,把公益劳动融入敬老、护绿等志愿服务活动中,逐渐培养他们感恩社会、回报社会之心。
管理机制的创新——由“数量”到“质量”
引进社工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既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人手严重不足、专业力量薄弱、帮教方式单一、心理矫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达到监管质量的提升。
望湖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被《法制日报》报道:
安徽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拍摄专题片。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徐显明、司法部社矫局局长姜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等领导先后专题调研,先后接待全国司法厅(局)培训班、海南省人大、天津市司法局、山东省司法厅、湖南省政协、河南省司法厅、宁夏自治区司法厅、青海省司法厅等调研考察。
推荐单位:包河区司法局
觉得不错点小手,能不能上榜全靠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