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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 | 合肥“晓莉”不简单,法律墙垣中的铿锵玫瑰~

她,犹如绽放的玫瑰,

在法律的墙垣中尽显铿锵妩媚;

坚守司法行政基层一线;

威严温柔,两份情怀,

坚守公平正义

她就是本期典型人物——刘晓莉

人物名片

刘晓莉,女,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参加工作,现任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司法所所长。


所获荣誉

2010年被庐阳区委、区政府评为2006-2010年“先进人民调解员”;

2011年被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2010年-2012在全区“创先争优”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3年被评为“政法先进个人”;

2011—2015年被评为“庐阳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先进个人”。



“她身上有两种特质:在邪恶势力面前,拍案而起,疾恶如仇;在弱势群体面前她温婉可亲,关心备至。”这是庐阳区逍遥津街道司法所同事们对所长刘晓莉的评价。司法所长虽算不上位高权重,但刘晓莉看得很重,也正是因为这份责任和执着,让她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做的有声有色。



几年来,她一直在普法宣传教育的路上探索着、实践着,不断拓展普法阵地建设,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数百起,无一当事人反悔,特别是在老城改造、拆迁过程中,矛盾纷较多,刘晓莉用情用理的调解,得到多位当事人的信任,巧化干戈。


铁骨柔情有成效

 


为了能更专业的管理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人群,刘晓莉学习心理学系列课程并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家庭教育高级讲师”、“绘画心理分析咨询师”等资格证书。走社区、下单位、进家门,是家常便饭,深入了解每个人的家庭情况,关注每一位矫正对象思想变化和心理问题,久而久之,有问题找“晓莉所长”已经成为大家的口头禅。


社区矫正对象邓某,离异后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前夫也常不定期来看孩子,双方离异后都未再婚。刘晓莉多次走访邓某家,与其交流,讲述婚姻家庭经营之道以及孩子教育问题,邓某悔悟与前夫的相处过程中,自已确实有不对之处,刘晓莉见状乘热打铁,多次走访做双方思想工作,现如今两人已复婚,一家人和睦生活。


拓展普法新阵地



带头守法、带头普法,是刘晓莉的必修课。为让普法走近百姓,刘晓莉每年都要给辖区的中小学及居民上法制课,在“家长课堂”上,她不但给家长普法,还讲解怎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犯罪心理学方面讲授一些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受到学校和家长的一致认可,每次讲完课总有些家长问:“晓莉所长,下次家长课堂开课是什么时候啊?”为满足家长需要,现在每个社区都开展了“家长小课堂”。

 


为了扩大辖区群众的法律知晓面,同时帮助更多的群众解决法律纠纷。2017年刘晓莉代表逍遥津街道司法所与逍遥律派出所共同协商,成立“联合调解室”,并让专业律师每周到派出所驻所调解室工作一天,现场参与纠纷调解,解答居民疑难问题。每到周四这天驻所调解室就“热闹非凡”咨询的居民早早就到场排队了。这一举措大大增大的调解室工作的专业度与成功率,各大媒体曾多次报道。

 

 “鸡毛蒜皮”也是稳定的基石



基层司法工作一个最重要的职责便是调解群众纠纷,调解好不好,关键看引导,有的纠纷并不复杂,但处理不好就会埋下隐患, 对于刘晓莉而言,“鸡毛蒜皮”也是稳定的基石。


近期,司法所收到辖区居民李大爷一封长达十页纸的“起诉书”,控诉儿子与儿媳的种种“罪行”。原来八十多岁的李大爷与儿子儿媳多年来因家庭矛盾争吵不休,多次发生冲突甚至报警处理。经过多方调查,当年老人不同意儿子和儿媳的婚事,双方因此事一直耿耿于怀,遇到琐事更易爆发矛盾。找到根源后,刘晓莉先找到李大爷儿子,结合伦理道理及法律常识进行开导,见他态度有所转变又找到儿媳高叶枝,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做双方思想工作,让这个长达近二十年的矛盾得到圆满解决,在调解室儿子媳妇当着大伙的面给老人认错请求原谅,老人也承认了自己的过错。“晓莉呀,多亏了你的帮忙,揭开了我们一家人这么多年的“结”!。”李大爷多次对刘晓莉表示感谢。

 


有志者,不负韶华。二十年如一日,刘晓莉在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用心承载着基层维稳工作人员的责任与使命。她经常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说:“我们在自己的岗位上要有所作为,为群众办一件事,在我们眼中也许不算什么,但对群众来说可能就是解心头之患、燃眉之急,群众自会记在心中。”她用她的言传身教,铁骨柔情捍正义、促和谐!

 

推荐单位:合肥市庐阳区司法局

编辑:吴昊、金红芳

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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