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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请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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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公告及安徽省司法厅相关公告精神,现就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办法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于司法部第6号公告发布前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应向原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考生须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选择在我市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的申请人应向合肥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办理申请授予资格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三)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四)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审核现场视情况确定)。
上述材料须由申请人本人提交,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
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及领取事宜待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


申请地点和时间


合肥市司法局一楼(合肥市庐阳区六安路221号)。
现场集中审核时间为8月24日至2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0551-65626278。


注意事项


01

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请申请人在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信息时预约现场审核时段。请务必按预约的具体时段至现场办理审验,不提倡提前或推迟,以避免造成人员聚集。

02

申请人须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按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办理。

03

申领人须现场配合工作人员使用手机“支付宝”或“皖事通”APP进行“安康码”扫描核验。

 

合肥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0日


来源: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编辑:吴昊、任芳影

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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