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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书 |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理论知识
教育整顿的对象范围:包括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所的全体在编在职政法干警。合肥市参加教育整顿的人员包括: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开发区政法办)、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及监狱、戒毒所的全体在编在职干警,非在编人员不纳入教育整顿范围。
“四项任务”: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
“三个环节”:学习教育(约30天)、查纠整改(约75天)、总结提升(约15天)。
政策原则:“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6+N”:“6”是指“六大顽瘴痼疾”,包括: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N”是指我省和我市政法系统突出问题,包括:全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在全省排名位次不高;法院系统诉讼费退费不及时;检察系统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公安系统受立案、接警不及时、不规范,侦查权滥用,重案轻处;司法行政系统“司法黄牛”“虚假鉴定”,公证程序不规范、公证员违法违规执业等问题。各地各单位根据实际,对查摆出的其他多发性、顽固性问题,一并纳入整治范围。
“六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宽严相济、坚持以上率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门整顿、坚持标本兼治。
“3+4”工作体系机制:健全党领导政法工作体系、基层基础工作体系、履职保障体系;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能力素质提升机制、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机制。
编辑:吴昊、任芳影
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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