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人 官宣!30人成团~
这是个什么“团”?
哪些人可以“成团”?
普法讲师团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先锋队、主力军。合肥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由一批法律基础扎实、授课经验丰富、政治素质可靠且热心普法事业的法学专家、教授和法律实务工作者等30人组成。这些“团员”可都是从驻肥高校、市直单位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中精心遴选的~任期多久?
可以中途退出吗?
讲师团成员任期一般为五年;任期内如发生工作变动,不便继续开展普法工作的,应当向市普法办提出解聘申请,市普法办将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成员都需要做些什么呢?
来看看他们的“任务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民法典。2、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及广大群众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3、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机关、省部属驻肥单位、企业、学校和村(社区)等各级各类单位举办法治讲座提供师资力量。4、开展法治理论研究、参与编写法治宣传资料等工作。5、市依法治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姓名 | 单位、职务 | 专业特点 |
耿玉基 | 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 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
陈宏光 |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安徽大学法学院立法研究中心主任 | 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行政法 |
陈晓峰 | 安徽大学法学院讲师 | 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宪法、民法典、依法行政 |
王凌燕 (女) | 安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主任、副教授 | 宪法与行政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
欧元雕 | 安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副教授 | 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 |
陈江华 | 合肥学院经管学院院长、教授 | 经济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市场竞争与规制 |
郭剑峰 | 合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劳动及婚姻家庭等法律 |
张文胜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研室主任、教授 | 民法典 |
周良金 | 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 依法行政、法治政府、民法典、行政法 |
刘玉勉 (女) |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合肥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 | 宪法、民法典、合肥法治文化建设与培育 |
张友国 | 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明珠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 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合同、公司法、侵权类等民商事法律 |
于海波 |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二级法官 | 民法典 |
柯 秦 (女) |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 刑法、刑事诉讼法、财产型犯罪 |
范朔春 (女) |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 |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
周 力 | 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法规宣传科三级警长 | 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包括酒醉驾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儿童交通安全专题讲座等 |
董立华 | 合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级警长 | 禁毒法律知识及毒品常识 |
合肥市 | ||
孙 蜜 (女) |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 社会保险实操、防范劳动用工争议风险、工伤保险 |
孟 岩 (女) |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法规处工作人员 | 行政处罚法及执法实践 |
吴 晶 (女) |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副处长 |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
张生卫 |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正科) | 房地产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及政策 |
张 明 | 合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处处长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法、常见套路等 |
林晓静 (女) | 合肥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 民法典合同、劳动合同法、婚姻家庭、建设工程类法律事务 |
赵永英 (女) | 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 民商法(民法典、公司法、企业合规及风险防范) |
曹冬梅 (女) | 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 民法典下婚姻家庭、财富管理、女性权益保护等 |
姜孝虎 | 安徽同胜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 | 民法典 |
肖兆红 | 安徽年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
陈茂鑫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税法、民商事法律 |
李 成 | 合肥市衡正公证处主任、中级职称、三级公证员 | 公证理论与实务、婚姻家庭继承实务 |
孟 刚 | 安徽医之本司法鉴定所主任、安徽医科大学教授 | 司法鉴定实务 |
编辑:吴昊、任芳影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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