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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23!新年新变化!
安徽
36种新冠治疗用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卫健委12月30日联合印发《关于将部分新冠肺炎治疗用药临时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36种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相关用药临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2023年3月31日止。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医保局、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到2025年底前,安徽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住院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该新政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全国
护航2022丨试点赋能!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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