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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印发!建设检察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社区矫正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提高刑罚执行和监管教育质量,近日,合肥市司法局与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室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



检察官办公室是人民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法律监督的派出机构,代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法律监督。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扩大了社区矫正执法监督覆盖面,将监督过程拓展到社区矫正全部环节,填补了调查评估检察监督的空白。常态化的法律监督将进一步巩固双方监督、配合的关系,实现刑罚执行和法律监督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



双方将根据《意见》规定,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管理平台动态数据,对监督对象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介入,做到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有效预防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来源:合肥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编辑:任芳影、刘佳媛

审核: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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