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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 | 必看贴!


心中有爱,就要表白

想要收获生命中最美的缘分

需要方方面面的用心


投送一份爱情视力表

一起测测你的爱情,“细节”到位了吗?






爱情是怦然心动

是长相厮守

是永久羁绊


当爱意渐退

彼此相处时引发的纠纷

你想过怎么解决吗?

一起往下看


01



从法律层面上看,该如何回答“我和你妈掉进水里了,你先救谁?”这一检验爱情的经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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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

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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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先救妈妈,救助妈妈是法定义务,救助女朋友是道德义务。《民法典》第26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1005条“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02



恋爱期间一方给予对方的转账、红包或礼物,分手后可以要求对方退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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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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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一方给予对方的转账、红包或礼物,一般情况下被认定为赠与。若无明显意图且金额不大,分手时不需要返还。若被认定为以共同生活或者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赠与,分手时应结合赠与金额大小、个人收入消费水平、双方的家庭收入情况、相处时间的长短、以及双方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酌情予以返还。


03



恋爱期间,情侣一同外出吃饭、游玩的费用,分手后有权要求对方返还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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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

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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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要求返还。恋爱期间,情侣一方支付外出吃饭、游玩费用,属于男女朋友之间表达情谊的一种方式,且系双方共同消费。分手后,一方要求对方返还部分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04



恋爱期间,情侣是否有权偷看对方的手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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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

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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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偷看对方的手机内容。根据《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的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恋爱关系,情侣也不能侵犯对方的隐私权,出于尊重和信任,情侣应互相保护和尊重彼此的隐私权。


05



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房产和车产,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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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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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一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房产和车产,是为了促成双方缔结婚姻,其行为符合民间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分手后缔结婚姻的目的则不能实现,受赠方应予返还。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限只有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行使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06


分手后,一方认为自己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向对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分手费”,该行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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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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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两性交往以自由平等为前提,每一个人的青春都是珍贵、平等的,一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


07


情侣分手后,同居期间某一方的财产归属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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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

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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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还是归该方个人所有。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若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作出的书面协议的,分手后按照协议处理;如未作约定,应当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一方有证据证明该财产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所购买,该财产可归购买方所有。


08


情侣同居过程中,若一方遭受另一方暴力殴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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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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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立即报案,要求对其暴力行为进行法律惩罚,且慎重考虑是否继续保持情侣关系。


如果爱,理智爱

七夕佳节

愿天下有情人

彼此温暖、互不辜负

真诚说“爱”!





来源:合肥律协编辑:任芳影、刘佳媛校对:李斌审核:黄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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