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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直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注意啦!!!
2016年度州直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工作启动了↓↓↓
为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惠及参保职工,切实减轻大额医疗费用参保患者的个人经济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恩施州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4]107号)规定,州社保局已启动2016年度州直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工作。
补偿人员名单及补偿金额
《2016年度州直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人员名单》已在恩施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网站公示。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补偿人员名单
领取时间
2016年度州直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工作办理时间截止2017年12月20日。请待遇享受人员于每月10日至20日持相关材料到州社保局办理领取手续。
地址:恩施市新建街67号
咨询电话:0718-8250133
领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领取人为患者本人的,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二)领取人为代理人(患者健在的),需提供:
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患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患者长住异地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的,代理人还须提供与患者关系证明或单位委托代办证明)
③患者或代理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三)领取人为代理人(患者已去世的),需提供:
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患者或代理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③患者死亡证明(殡葬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代理人与患者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或单位证明)
领取程序
(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医管科初审,领取《州直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通知单》。
(二)持相关证明材料和《州直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通知单》到结算科复审,领取《结算支付单》。
(三)持《结算支付单》到分管领导处签字。
(四)持《州直城镇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偿通知单》、领导签字的《结算支付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基金财务科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来源: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见习编辑|黄雯
编辑|梅珂
审核|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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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玩单杠的,有钻洞的,有干脆扛走的,恩施人,这些“玩命”行为不要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