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买房的恩施人,若开发商拒绝这种贷款,可拨打这个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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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买房,却被开发商拒绝用公积金贷款,在恩施你遇到过这种情况吗?
原来,某些开发商为了回款快,明明有公积金,可以办理低利率贷款,但就是不让你用!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通知》还出台细则,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让职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受托银行要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考核。要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并在业务网点予以明示。
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
《通知》明确,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
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通知》提出,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碰到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
此外,我州今年以来也出台了系列公积金新政↓
进城务工人员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州外异地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
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
《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以下10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离休、退休的;
● 与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
● 工作调离本州或出国出境定居的;
● 偿还住房借款本息的;
● 家庭成员(夫妻、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发生意外事故且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 无自有产权房屋租赁住房的;
● 房屋拆迁还建补差部分支取的;
● 低收入困难家庭缴纳物业管理费的;
● 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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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恩施每位有公积金的购房者留存这份重要文件,必要时拿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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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财经/荆楚网/综合
编辑|黄雯
初审|梅珂
审核|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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