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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啦!一大波工作任务已经到达,恩施人速来领取

2018-02-22 恩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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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心了,收心了!

打起精神上班了!

一大波工作任务已经到达

恩施州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将《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单位对照责任分工,与省直对口责任单位加强对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省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1


关于“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格控制增量,积极消化存量,依法处置隐性债务。”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审计局、州政府国资委、州政府金融办,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州保险协会,各县市政府。


2


关于“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整治,多措并举化解银行不良贷款,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稳健运营,强化对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薄弱环节监管。”


牵头单位:州政府金融办、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工商局、州网信办、州人民法院、恩施银监分局、州保险协会,各县市政府。


3


关于“加强养老保险金收支管理。”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地税局,各县市政府。


4


关于“继续实行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州住建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各县市政府。


5


关于“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长效机制,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政府金融办、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审计局、州政府国资委、恩施银监分局、州保险协会,各县市政府。


6


关于“聚焦‘准’‘实’二字,下足绣花功夫,确保104.6万人脱贫、17个贫困县摘帽,确保已脱贫人口可持续稳固脱贫。向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聚焦发力,强化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群体的精准帮扶。加大政策倾斜和扶贫资金整合力度,推进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牵头单位:州扶贫办;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宗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旅游委、州残联,各县市政府。


7


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数字脱贫,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腐败案件。”


牵头单位:州纪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扶贫办,各县市政府。


8


关于“实施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重拳治气治 33 45044 33 14991 0 0 4297 0 0:00:10 0:00:03 0:00:07 4296水治土。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制定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联治。优化能源结构,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强化‘三江、五湖、六库’防治保护,改善重点流域水质,加强小流域治理,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完善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水岸同治,确保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加强农业面源和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加快土壤污染源详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委、州水利水产局、州农业局、州粮食局、省第二地质大队,各县市政府。


9


关于“大力发展新产业、打造新模式、培育新主体,让新经济尽快挑起大梁。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规划建设一批新产业集聚区,谋划推动一批重量级未来产业,推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北斗导航、新能源汽车等加快成长为千亿产业。支持襄阳建设新能源汽车之都,支持荆门发展通用航空产业。”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食药监局、州高新区管委会、州经信委、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工商局,各县市政府。


10


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数据强省战略,深入实施‘宽带湖北’行动,加快构建‘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实施智能制造行动计划和‘万企上云’工程。大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商务局、州政府国资委,各县市政府。


11


关于“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六大工程,支持武汉、襄阳、宜昌等示范基地做大做强,支持孝感建设军民融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支持随州、咸宁等地建设囯家应急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州国动办;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各县市政府。


12


关于“从政策环境、市场准入、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支持力度。”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编办,各县市政府。


13


关于“优化投资结构,引导各类资本更多投向重大产业、重大科创载体、重大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业技改、高新技术产业和民间投资比重。集中力量抓好200个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国家存储器基地、商业航天基地、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比亚迪新能源客车、广汽传祺宜昌基地、江汉战略储气库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商务局、州高新区管委会、州招商局、州工商联,各县市政府。


14


关于“实施交通强省三年攻坚行动,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三峡综合交通枢纽、汉江现代航运体系建设,加快湖北囯际物流核心枢纽、荆州机场建设,抓好武西、郑万、武九、呼南、蒙华铁路湖北段和荆荆客专建设,做好沿江高铁湖北段前期工作,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铁路办、恩施机场公司,各县市政府。


15


关于“全面落实涉企收费‘一张清单’,降低企业用能、物流、制度性交易等成本。”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工商局、州编办,各县市政府。


16


关于“深入实施补短板十大工程,加快建设重点易涝地区外排能力提升、五大湖泊堤防加固、入江重要支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等工程,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二期等重大水利项目,有序建设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旅游委、州扶贫办、国网恩施供电公司、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州保险协会,各县市政府。


17


关于“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总量性去产能转向结构性优产能。坚决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依法处置僵尸企业’。”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政府国资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政府法制办,各县市政府。


18


关于“积极稳妥去杠杆,加快债转股步伐。”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商务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金融办、州网信办、州人民法院、州国税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州保险协会,各县市政府。


19


关于“抓紧抓实‘3121’工程、‘双九双十’行动,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推动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内涵式发展,引导化工、建材、冶金、纺织等产业提档升级。支持武汉建设囯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宜昌打造仿制药生产基地,支持十堰建设现代汽车城。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楚商名企名店名家名品。”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外侨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药监局、州总工会、州工商联,各县市政府。


20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工业千项精品工程’。”


牵头单位:州质监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各县市政府。


21


关于“大力实施服务业提速升级计划,纵深推进‘五个一百’和‘三千亿元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务服务、设计咨询、工业软件等服务业集聚区。推进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武汉建设‘世界设计之都’‘中囯软件名城’和区域金融中心。支持鄂州建设中部电商基地。支持恩施、仙桃等33个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实施‘灵秀湖北’旅游形象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体新广局、州旅游委、州政府金融办、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州保险协会等,各县市政府。


22


关于“扩大湖北消费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消费升级,扩大信息消费、时尚消费,促进养老、教育、旅游、文化、体育、健康等领域消费,积极发展数字家庭、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消费新模式,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和体制机制。推进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实施‘荆楚优品’工程。完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加大侵权假冒打击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文体新广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旅游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食药监局、州供销社,各县市政府。


23


关于“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体系,创新信贷品种和方式。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扩大直接融资,大力发展股权融资。积极发展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多渠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创新发展。支持湖北银行、众邦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州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政府国资委、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州保险协会,各县市政府。


24


关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建设大通道、大通关、大平台。推动中欧班列、江海直达航线、多式联运发展。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落实‘一次申报、一次检查、一次放行’‘无纸化通关’,提升口岸服务功能。支持襄阳、宜昌申报综合保税区。深化囯际产能合作,推进境外投资双重工程人加快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中德荆州生态示范城建设。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釆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高水平打造中囯中部国际产能合作论坛、华创会、台湾周、鄂港澳粤、世界500强对话湖北等交流合作平台。”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科技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招商局、州外侨局、州台办、州工商联、州国税局、恩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政府。


25


关于“持续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完善‘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大力推进网上审批,今年‘一张网’实现省市县三级联通,明年基本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


牵头单位:州编办;

责任单位:州政管办、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各县市政府。


26


关于“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程公开、全程留痕。”


牵头单位: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政府国资委,各县市政府。


27


关于“完善‘多证合一’,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综合执法改革。”


牵头单位:州编办;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委、州卫生计生委、州工商局、州政府法制办,各县市政府。


28


关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州工商局、恩施银监分局,各县市政府。


29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继续推动财力下移,提高市县财力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州政府国资委、州地税局、州国税局,各县市政府。


30


关于“深化行政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单位:州编办;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政府。


31


关于“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在鄂央企发挥优势,放大资本功能。加快省级融资平台市场化、专业化改革。”


牵头单位:州政府国资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各县市政府。


32


关于“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破除各种歧视性限制和隐性障碍,确保民企民资享受公平待遇。坚决制止侵害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合法财产所有权行为。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最核心的营商环境,我们要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让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有公平感、在合法经营中有安全感、在社会生活中有尊严感。”


牵头单位:州经信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政府国资委、州工商局、州政府法制办、州委政法委、州编办、州工商联,各县市政府。


33


关于“支持武汉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襄阳、宜昌建成区域性创新中心,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发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龙头作用,促进高新区、开发区创新发展。支持黄石、荆州、潜江争创囯家高新区。加快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建设长江中游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推进创新创业资源共享,拓展专业化市场化众创空间,高质量建设‘双创’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高新区管委会、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住建委,各县市政府。


34


关于“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牵头推进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型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新增科技创业企业5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500家。加快建设囯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六大专项行动,完成省内转化应用1000项,技术合同成交额保持在100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政府国资委,各县市政府。


35


关于“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牵头建设重点实验室,参与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基地共建。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发机构,谋划建设囯际大学联合校区。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瞄准科技前沿,加强基础研究,支持在应用性基础研究、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建设‘城市+大学’发展共同体。”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外侨局、州政府国资委、州高新区管委会、州硒资源局,各县市政府。


36


关于“实施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倍增计划,引进一批具有囯际水平的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推进‘我选湖北’计划,促进省内外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培育更多‘湖北工匠’。”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外侨局,各县市政府。


37


关于“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科研自主权,赋予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下放科技成果处置权、使用权、收益权,实行股权期权激励。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文体新广局,各县市政府。


38


关于“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为提质导向。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旅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加快用现代化物质装备改造提升农业,推进高标准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大数据+现代农业、互联网+现代农业、旅游+现代农业,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三区三园一体’平台建设。推进农业精品名牌培育和整合,提升‘三品一标’认证覆盖率。支持襄阳建设中囯有机谷,支持咸宁建设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支持‘潜江龙虾’等打造区域公用品牌。”


牵头单位:州农业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旅游委、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粮食局、州扶贫办、州农科院,各县市政府。


39


关于“强化规划引领,制定乡村振兴规划,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大力实施‘三乡工程’,引导工商资本、技术、人才更多流向农村。推动城市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向农村延伸。推进道路、能源、信息、防洪排涝、污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解决农村20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改造农村危房8万户,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建设1000个绿色示范乡村,完成1000个村环境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州农业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林业局、州文体新广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政府。


40


关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为主线,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推广土地按户连片耕种。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结合发展乡村旅游,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落实公共财政、土地增值收益、金融资源向‘三农’倾斜政策,探索乡村振兴资金筹措新机制。统筹推进林业、水利、农垦、供销社等改革。”


牵头单位:州农业局;

责任单位:州农经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林业局、州旅游委、州供销社、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恩施银监分局、州保险协会,各县市政府。


41


关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领头雁’计划。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培育文明乡风、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强化农村社区建设。”


牵头单位:州农业局;

责任单位:州农经局、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编办、州民政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业局、州文体新广局,各县市政府。


42


关于“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发挥核心城市龙头作用和交通网络疏解功能,加快把武汉城市圈打造成长江中游城市群最重要的增长极。推动武鄂黄黄等相邻城市联动发展。协同推进汉江生态经济带、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武陵山民族地区、秦巴山和幕阜山贫困地区、移民集中区等支持力度。统筹重大基础设施与生产力布局,加快建设重点临空临港经济区,推动产城融合。”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民宗委、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扶贫办、州移民局、州农业局,各县市政府。


43


关于“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囯家中心城市,创建囯家级长江新区。支持襄阳、宜昌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实力、集聚能力和辐射带动力。推动其他市州比学赶超,形成更多新的区域增长极和特色增长极。完善支持县域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考核机制,支持20个左右经济强县建成新的增长点。继续支持100个县域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财政局,各县市政府。


44


关于“实施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提升中小城市功能,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强化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天门建设四化同步示范区。科学规划发展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


牵头单位:州住建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新广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政府。


45


关于“坚持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实施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委、州水利水产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各县市政府。


46


关于“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突出整治非法码头和釆砂场,保护饮用水源地,‘关改搬’沿江化工企业。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促节水‘五水共治’。”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安监局,各县市政府。


47



关于“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支持黄冈建设大别山世界地质公园,支持环梁子湖区域建设湖泊治理囯家示范区,加强神农架囯家公园保护。”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委、州水利水产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县市政府。


48


关于“全力推进‘厕所革命’、宜林荒山全绿化、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等重大生态工程。”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水产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旅游委,各县市政府。


49


关于“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大力实施企业循环生产、产业循环组合、园区循环改造,促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支持黄石建设国家级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支持荆门等地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气化乡镇’工程。高水平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中心。提倡绿色消费,鼓励绿色出行,倡导简约、低碳、文明的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州环保局、州住建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文体新广局、州政府国资委,各县市政府。


50


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省五级联创。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环保督察长效机制。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健全绿色政绩考核体系。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公安局、州住建委、州政府国资委,各县市政府。


51


关于“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好用好基层‘五馆三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培育高端新型智库。推进新一轮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建设长江文明传承与创新集聚区,打造‘长江文明之心’。实施荆楚大遗址保护传承工程和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推进万里茶道申遗。大力推广荆楚派建筑。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办好第三届湖北艺术节,加快振兴武汉戏曲‘大码头’。开展‘楚文化丝路行’活动,讲好湖北故事。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湖北。”


牵头单位:州文体新广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住建委、州档案局,各县市政府。


52


关于“坚定不移把文化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培育。创建囯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推动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转型升级。加快文化与科技、旅游、教育、体育等跨界融合,积极发展创意设计、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产业。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做多做优文化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支持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牵头单位:州文体新广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旅游委、州委宣传部,各县市政府。


53


关于“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施‘湖北就业提升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拓宽去产能分流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渠道,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改革就业培训机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各县市政府。


54


关于“深入实施湖北社保共享计划推进全民参保。提高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提高社会最低工资、城乡低保和优抚标准。”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各县市政府。


55


关于“加强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总工会、州妇联、州残联、州人社局,各县市政府。


56


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4万套。”


牵头单位:州住建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各县市政府。


57


关于“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向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提高婴幼儿照护和儿童发展需求保障能力,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镇村中心幼儿园。启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创新发展职业教育,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校加快‘双一流’建设,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变。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大力发展教育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失学。”


牵头单位:州教育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食药监局、州残联,各县市政府。


58


关于“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省域急救网络平台。全面实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有机衔接。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完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监管。大力振兴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办好李时珍诞辰500周年纪念活动。”


牵头单位:州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食药监局、州药办,各县市政府。


59


关于“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办好第十五届省运会,高标准筹备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


牵头单位:州文体新广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政府。


60


关于“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州综治办;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州政府法制办、州信访局,各县市政府。


61


关于“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62


关于“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州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政府。


63


关于“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加快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455工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牵头单位:州安监局;

责任单位: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政府。


64


关于“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共建,支持驻鄂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牵头单位:州民政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防办、州征兵办,各县市政府。


65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牵头单位:州统计局;

责任单位:国家统计局恩施州调查队,各县市政府。


66


关于“把党的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提高政府工作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


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67


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牢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练就宽肩膀,提升真本领,争当主攻手,画好工笔画。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给谋事成事的干将、敢打敢拼的闯将创造更多机会、提供更大舞台。”


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68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依法用权、依规履责、依章办事,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督查和问责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单位:州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69



关于“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落实之风,推动政府作风持续好转、效能持续提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腐败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政府系统管党治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好的作风确保好的成效。”


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各县市政府。


此前,州政府办公室还印发了我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逐条对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请点击↓

今年恩施要干这么多大事!政府给各单位都下硬任务了




来源:恩施发布专稿


编辑|胡成冞

审核|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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