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参保后住院费用如何报销、报销比例多少……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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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后
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12万元。意外伤害单次住院报销限额为10000元。
住院起付标准:州级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含专科医院)500元,县市级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含专科医院)。按分级诊疗制度正常向上转诊的,只计算起付标准差额部分,向下转诊的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对象、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重度精神病患者、农村五保供养人员、孤儿在州内一级和二级医院住院的,不计算起付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批准转省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未经批准到省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州外省内市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在州内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上增加5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省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在州内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上增加2000元。
报销比例:县市内一级及以下(含专科)、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85%、70%、65%;州级二级(含专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60%、55%;未经批准从县市直接到州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相应降低8个百分点;经批准转州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在州内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降低12个百分点;未经批准转州外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在州内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在省外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在州内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降低30个百分点。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住院费用报销
起付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同一次住院不重复计算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参保第一年,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达到封顶线以后的政策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80%,报销封顶限额调整为30万元。以后每参保1年,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至90%封顶;报销封顶限额提高1万元,至50万元封顶。2017年前的大额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未经批准从县市直接到州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在上述基础上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未经批准到统筹区外转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当年标准降低10个百分点。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未按规定报备的,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用按70%报销(不含未经批准从县市直接到州级医疗机构住院、未经批准到统筹区外转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在异地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未按规定报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降低的报销金额)。
参保人员患了严重慢性疾病
需要门诊治疗怎么办?
我州28种特殊慢性病规定病种门诊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报销。
其中门诊重症6种,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重度精神病门诊治疗、血友病Ⅷ因子治疗、慢粒白血病;
其他门诊特殊慢性病规定病22种,包括心脏病(新功能二级以上)、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极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抗病毒治疗、肝硬化、血友病、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关节炎、恶性肿瘤、慢性肾病(肾功能失代偿期)、脑血管意外、血友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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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恩施人社
编辑|黄雯
初审|梅珂
审核|邹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