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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招投标领域,恩施州开展专项治理,举报电话邮箱公布!

恩施发布 2018-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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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州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州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治理时间


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


治理范围





2013年以来我州开展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项目


治理重点


① 投标人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弄虚作假、转包、分包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借用多家资质投标,多个投标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业绩、信用材料等骗取中标。


② 恶意捏造事实投诉举报,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等行为。


③ 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擅自提高资质等级、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操纵评标专家为特定的投标人中标创造条件等。


④ 评标专家不公正履职的行为,特别是与投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等串通,给特定投标人打高分,评标后透露评标内容等。

 

⑤ 招标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特别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一托了之放任自由,不认真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招标方的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中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不向行业监督部门报告的;串通授意代理公司为特定投标人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等。


⑥ 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规插手和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职、失职渎职等。


凡在招标投标领域有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


对涉嫌违纪的党员主动交待本人问题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其他涉案人员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等可以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718—8223468。

电子邮箱举报:3448619596@qq.com。

信件或直接举报:恩施市施州大道18号州工商局8502室。



来源丨专稿


编辑|覃潇

初审|梅珂

审核|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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