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 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下属北京国邮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所属企业北京国邮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拟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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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是国家邮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开展邮政快递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等综合性研究,承担国家邮政局信息化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职责,为邮政快递业提供权威智库支撑。现为万国邮联工作支撑单位、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交通运输部专家委员会邮政组秘书处、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政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支撑单位、邮政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秘书处。
下属北京国邮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承接政府、企业战略规划政策等综合性研究和信息化建设运维等重要项目,具有10余年行业咨询服务能力,拥有一支优秀骨干队伍,是物流信息互通共享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联合承办单位。
二、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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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为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人员。派遣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外生源应符合进京落户的相关政策要求,京内生源应在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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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京外生源报考人员年龄,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计算机技术1岗(京外)1人
(1)应届毕业生(京外),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网络空间安全(0839),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熟悉防火墙、漏洞扫描、安全审计等主流厂商的安全设备配置,熟悉渗透测试流程,能够独立完成网络安全应急处置。
(3)具备一定的软件开发能力,熟悉主流编程语言和算法;具有较强的文档撰写和项目问题解决能力。
(4)同等条件下,持有CISP、CISA、CCNA、CCNP认证资格者优先。
2.计算机技术2岗(京内)1人
(1)应届毕业生(京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网络工程(080903)、保密技术(080914T),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华为、新华三、锐捷等主流厂商的网络设备配置,熟悉局域网的架构与配置,具备故障排错能力。
(3)具有网络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具有较强的文档撰写和项目问题解决能力。
(4)同等条件下,具有CCNP或HCSE及以上认证证书认证资格者优先。
以上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3.计算机技术3岗(京内)1人
(1)应届毕业生(京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软件工程(080902)、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电子与计算机工程(080909T)、电子信息工程(080701)、信息工程(080706),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JAVA等主流开发语言,掌握主流数据库操作。
(3)具有独立应用系统代码编写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撰写和项目问题解决能力。
(4)有独立完成应用系统开发项目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事处罚的;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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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截止。报名人员需完整如实填写《应聘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spbdrc_hr@spb.gov.cn,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以“报名岗位+学校+学位+专业+姓名+手机号”作为报名表文件名及邮件标题。例“软科学研究+XX大学+管理学硕士+工商管理专业+张X+139****5656”。
(二)资格审查。人事部门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负责,不按要求漏填、错填或虚假填写信息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该比例,我单位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开考。
(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根据通过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进入面试)。若人选达不到相应比例,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持身份证、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电话通知。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人选空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进行递补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七)确定人选及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拟招聘人选名单分别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邮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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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1个岗位。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对于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笔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请做好健康监测,参加考试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请提前电话沟通。参加考试期间,除面试答题外,候考等其他时间需全程佩戴浅蓝色普通医用口罩。
(六)咨询电话:010-88323357。
本公告由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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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晨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