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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动员会


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

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动员会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展现检察机关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积极主动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4月13日,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动员会在杨陵区院召开。



各县、区(市)院公益诉讼工作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市院第七检察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安鹏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印发了中共咸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会签的《关于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方案》强调专项活动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监督工作:行政机关针对侵害农村生态环境和资源行为、侵害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行为、侵占挪用国家支持农村农业发展项目资金或提高农民收入补贴资金行为、破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坏文物或文化遗产等行为履行监管职责。永寿、礼泉、旬邑、杨陵4个县区院围绕如何做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安鹏作动员讲话


安鹏副检察长作动员讲话,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专项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主动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工作之中,融入到“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之中;二是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的力度;三是以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质效;四是转变执法理念,确保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五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助推“三农”工作合力;六是重视学习宣传,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供稿:市院第七检察部

文字:廖静文

编辑:边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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