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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首轮《咸阳市检察志》研讨会





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首轮《咸阳市检察志》研讨会


11月2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首轮《咸阳市检察志》研讨会。市院领导班子、中层正职以上人员、编志人员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志编纂委员会主任赵亚光发表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主编王一凡主持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检察志编纂委员会主任赵亚光讲话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检察志主编王一凡主持会议


编撰人员赵新红同志就检察志编纂过程进行了详细汇报,编志办副主编李炜补充汇报。



编撰人员赵新红同志汇报情况


赵亚光检察长指出,编写咸阳市检察志,真实记录咸阳检察建立以来几十年的历史,有利于宣传咸阳检察工作的成绩,有利于深化对检查工作的认知和探索,有利于汲取智慧、鼓舞士气,进一步汇聚推动咸阳检察发展的正能量。


赵亚光检察长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编志工作的重要意义。检察历史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是一笔宝贵财富。撰写咸阳市检察志的目的,就是为了探寻咸阳检察发展的源流,力图真实全面的记述和反映咸阳检察既严肃客观,又主动鲜活的历史,让当今的检察人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更加深刻的了解过去,懂得现在,创造未来。编写《咸阳市检察志》,利在当下,功在千秋,意义深远,是我市检察文化建设、软实力建设的一件大事。


二是要保质保量加快出版进程。编志人员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所做工作负责的态度,按照与会领导和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字逐句加以仔细推敲,精心完善,认真修改,把志书质量贯穿于修志的全过程。严把质量关、保密关、审核关,办公室要与编纂人员密切协作,及时解决编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印刷机构联系,力争早日出成品,并送市地方志办公室评审。努力将《咸阳市检察志》撰写成经得起历史检验和世人推敲的传世之作。



来源:办公室

编辑:段雨晨  校对:邵晓明  审核: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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