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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检察: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着力强化涉疫刑事案件依法高效办理



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实际,咸阳市检察机关提出“三个一律”,要求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咸阳检察机关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工作规定(试行)》,检察官一律提前介入、一律专人指导、一律快捕快诉,切实保障涉疫刑事案件依法高效办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全市检察机关成立涉疫情案件办理领导小组,建立日报告制度,加强案件层报、指导和督导。


二是做好会商把关。全市检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调做好涉疫案件的研判、会商、把关,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解答,确保统一法律标准、形成办案合力。


三是提高办案质效。全市检察机关要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涉疫刑事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厘清侦查思路、收集固定证据,坚持快捕快诉,确保案件质效。


四是强化安全防护。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要加强在办案件的跟进工作,严把办案时限,严守办案纪律。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系统、远程提审系统等科技手段,确保自身安全、办案安全。




来源:第一检察部  文字:王鹏超

编辑:段雨晨  校对:邵晓明  审核: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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