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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炜:最渴望无名的人(上)

2016-05-20 李炜 书城杂志


最经典的劳伦斯形象——他的“沙漠装束”。

这样的照片,再加上他的传奇故事,

令无数女子未曾谋面就向他求婚


[上半场]


  “精神自杀”,他这么说。

  一如既往,他找到了最贴切的词汇来描述自己的境况。

  仅仅几年前,他的生活充溢着那种似乎只有在动作片中才会出现的场景,他的贬抑者甚至怀疑他连传奇的一半都没有经历过。

  现在的他,却又把日子过得如此枯燥乏味,连他的仰慕者都难以置信这全是出于自愿。

  不过,他自己也承认:“我的性格一向古怪;我的品味只有我清楚。”

 

  “你询问我在皇家空军服役的细节”,那年十二月,刚过完圣诞,他回信给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说:

  今天我把厨房擦了个遍……昨天早上我把中士们留下的脏碗脏碟都洗了(那些中士吃相都很糟,盘子里到处都是黄油和番茄酱,洗碗的水还是冰的)……我之前当过跑腿,还兼任垃圾收集员、文员、清洁工、佣人、厨房帮手,以及军营电影院的引座员。所有的活儿,新兵都得干……

  想让见多识广的萧伯纳目瞪口呆确实不容易。就这么一次,连英格兰首屈一指的文豪也无言以对——就像每一个听到这个新兵故事的人那样。而且,每一个人都听过他的名字。

  “阿拉伯的劳伦斯(Lawrenceof Arabia)”,大家都这么称呼他。

  虽然这只是他诸多别名之一,却成了如今还被世人记取的唯一一个一战英雄之名。

  战后,劳伦斯应征皇家空军,军队里的人一开始就怀疑他用了假名,但他们很可能查错了档案。每个征兵处应该都有一叠照片文档,每张照片都对应一名被警方通缉的人士。无论什么年头,从军的最普遍动因即逃离:躲避妻女、债务、责任、仇家、法律制裁等等。

  但从没有哪个征兵官员想到要收集另一种照片档案:英国最杰出的人物。

 

  “T. E. 劳伦斯”,起初他这么称呼自己。

  这是他的本名——直到他发现这也不尽然正确。

  没人知道他何时发掘了真相。他的父亲是英-爱贵族,母亲则来自苏格兰,受雇于这户贵族家庭,担任四名女儿的家庭教师。两人相爱私奔。由于男方的妻子拒绝离婚,这对不伦情人只能给自己编造新身份,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他们选中的姓氏就是“劳伦斯”。

  所以,在劳伦斯最畅销的著作《沙漠革命记》的书名页上,他会把“T. E. Lawrence”放入单引号中。这是他暗示姓氏是虚构的方式。这个姓名隐匿着一桩执迷于血统、阶层和浮华声名的社会永远无法接受的丑闻。

  然而,即便没有出身的“特殊状况”(引用劳伦斯自己的文字),他在年少时就明白自己不是普通人。“我大概是黄蜂世界里的一只蜻蜓——或是蜻蜓世界里的一只黄蜂”,他有次这么说。

 

  “我挺喜欢劳伦斯的,尽管他毫无疑问是个怪胎,老让人担忧”,福斯特(E. M. Forster)如是说。

  小说家是在给母亲的信中提到这件事的;他才刚拜访完劳伦斯。

  这段话里最有意思的词汇其实不是“怪胎”或者“让人担忧”,而是“毫无疑问”。福斯特似乎认为,每个人都很清楚劳伦斯到底有多与众不同。

 

  “亲爱的三三八一七一(我能直接称你三三八吗?)”,科沃德(Noël Coward)问他。

  这位一向狡黠的剧作家兼曲作家在一战过后的第四年这样调笑劳伦斯。那时候,劳伦斯已经彻底放弃了名誉、财富、地位,甚至安逸的生活,只为了在皇家空军的兵营里拿一个普通士兵的编号。

  劳伦斯的朋友都认定他疯了,试图劝阻他别那么做,但这简直是对牛弹琴。“你真好,想要帮我,”他对一个好心人说,“可惜我是一个很难被帮到的人。”

 

  “英伦失业者的完美缩影”,他写信告诉朋友。

  他指的是他那批军营室友。写这封信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罗斯(John Hume Ross)”,一个完全没有过去的普通人。

  纵是普通,一开始他却很难融入兵营环境。一来他三十四岁,比其他新兵都老了一大截。二来他的室友们很快就发现,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连开玩笑的时候都显得比营里最资深的军官有权威性。

  这么一来,真相被拆穿,只是迟早而已。

 

  “这个消息你自己知道就好。营里没有人晓得我是谁,我也不想让他们发现”,他这么要求一个熟人。

  显然这只是一厢情愿。像劳伦斯这样名声显赫的人物想要隐姓埋名,可能性不大。更何况,他是在要求一家八卦小报的编辑帮他隐瞒自己入伍的消息。难怪他的一名仰慕者会说他“拥有退离到聚光灯下的天赋”。这句俏皮话真的不假。劳伦斯越想远离尘世,反而越出风头。

  消息曝光后,各大报纸马上用夸张的大号字体在头版宣布:英格兰最著名的一战英雄如今是个无名小兵!这个曾经参与决定谁能坐上伊拉克和约旦国王宝座的人,现在却在军营里清洗马桶!

  可想而知,详情一旦见报,政府和军部高层都被弄得哭笑不得。皇家空军别无选择,只能请“罗斯”打包走人。

 

  “如同所有英雄人物——我必须加上一句,也如同所有白痴——你极度夸大了自己的能力,以为你能让整个宇宙跟着你的心意团团转”,萧伯纳这么说他。

  这位久负盛名的剧作家建议劳伦斯索性“习惯聚光灯下的生活”。但劳伦斯仍然坚持要当兵,而且还是级别最低的兵。



萧伯纳。时而鼓励、时而谴责是这位爱尔兰大师对待劳伦斯——以及他所有在乎的人——的方式。他们认识后,有一则谣言让两人听了都哑然失笑:劳伦斯是萧伯纳的私生子


  好在他不缺位高权重的仰慕者。为了让他进海军,他们试图暗中疏通,可惜还是不管用。海军显然要比空军有头脑;他们知道军中没有够资格、够老练,或者够愚蠢的低阶军官能随意使唤劳伦斯,没事瞪他一眼,吼他两句,惩罚他一下。

 

  “陆军——我全身心鄙视之”,劳伦斯对一位友人如此坦言。

但那是唯一愿意收留他的地方,而且还托了人情。所以,离开空军后两个月,劳伦斯再次改名换姓——现在他称自己为“萧(Thomas Edward Shaw)”——进入了皇家坦克军团。

  “生活糟透了,”他当即告知另一位友人,“但这里的人却很适应。我对某个人说:‘他们是那种天生喜欢扔石头打猫的人’……他反问我:‘那你扔什么?’”

  话虽如此,劳伦斯很快就交到了新朋友,想必是因为他向来不势利,也不像大多数英国人那样,抱着根深蒂固的阶级偏见,而是同等地对待每一个人。

  但他还是盼望回到空军。对他来说,陆军好比是“土地”;他想要的是“空气”。

 

  “有时候我会想,自己到底有多疯,疯人院会不会成为我(慈悲)的下一站?因为与这个伤害我身心的地方相比,那一定将是慈悲之地”,他向朋友这样吐露心声。

  他说的当然是自己执意留在陆军的决定。“强迫自己待在这里真是糟糕,但我还是想待下去,直到它不能再伤到我,就像烧伤的孩子不再感到火焰的灼热那样。”

  但凡这段文字含有宗教性的狂热,那只能是因为劳伦斯真的确信自己需要惩罚肉体,才能纯净灵魂。长久以往,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他开始质疑自己存在的价值。

  “我在这世上一无是处。所以我打算离开”,他终于对友人这样说。

  再早些时候,他告诉另一个朋友:“我入伍陆军,只是希望借此过渡,重返空军。”

  但宾饯日月,他在陆军一待就是两年,还是达不成心愿。劳伦斯的情绪难免开始恶化,朋友也替他担忧。又一阵幕后操作。最终,英国首相不得不亲自斡旋,驳回空军拒绝劳伦斯再次入伍的决定。

  这一回,劳伦斯在皇家空军待了十年之久。

  “我逃到这里,部分原因是为了摆脱脑力劳动。”

  这是劳伦斯加入空军的借口。但他在陆军服役期间写下的文字似乎更接近真相:“最近我对任何事都提不起劲儿——除了在路况最糟的地方高速飙车。”

  他确实对速度和机车抱有终生不减的激情。但同样确凿的是,自从他在一九一九年巴黎和会上尽了最大努力,为阿拉伯人争取利益,然后又把自己的所有才华和仅剩的精力投入写作,完成了战时回忆录《智慧七柱》——从那时候开始,他不但不再想当“阿拉伯的劳伦斯”,反而刻意灭除自己的传奇身份。

 

  “我一直被世人荒谬地高估。”

  朋友建议他“去除《智慧七柱》中所有带有自我贬抑的暗示”时,他如此作答。

  “这世上没有超人,”他声称,“而我也极其平凡。在这一点上,我是少数了解我自己真相的人。”

  虽然他一再坚持自己平凡无奇,这不代表他毫无野心。“在遥远的未来,”他说,“如果遥远的未来愿意考虑到我这么一个无足轻重的人,我会被视为一名作家,而非行动家。”

 

  “还记得我告诉你的吗?我收集了一架子的巨作……这些是《卡拉马佐夫兄弟》《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和《白鲸》。我的宏望就是添加一本来自英国的杰作。”

  劳伦斯是在一九二二年声张这番雄心的。那时候,他已私印了八本《智慧七柱》,用来借给最亲密的朋友以及最崇拜的长者看。

  但他很快就大失所望——哪怕每一个读过这本书的人都向他保证,这是当之无愧的一流作品。

  “对我来说它太宏大了;我想,对大多数作者来说都太难驾驭了”,他不无骄矜地对一个刚读完此书的朋友说。“它应该属于那种巨作:小心翼翼的写作过程让作者濒临崩溃,发表后再让读者精疲力竭。”

 

  “你有话要说,那就尽可能说得准确生动;说完了就算了,别作弄自己,以为你重写五六遍,就会写得更好五六倍”,萧伯纳这样斥责他。

  其实,文学圈里所有读过《智慧七柱》的人都这么想。但他们再怎么说,也无济于事。他的朋友萨松(Siegfried Sassoon)终于失去了耐心。“他妈的,你指望我说多少回你才死心?你那本该死的书就是一部杰作!你这浑球。”但这还是对牛弹琴——哪怕身为诗人兼小说家的萨松不但有品味,还在一战时获得了英勇嘉奖。

  于是,劳伦斯开始了艰苦的修订大业,一句接一句地重写,一节又一节地润饰,把将近三十四万字的初稿(相当于中文的六十万字)删减到更适宜阅读的二十五万字。几乎与此同时,他又准备了一个更精悍的十二万字版本。前者会以一种豪华的精装限量版面世,印制不到两百本。后者则是针对普通民众,既无难懂的段落,也没有可以引发争议的话题;这个版本还会以一个崭新的书名出笼:《沙漠革命记》。

  所以,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劳伦斯其实已经迈上了成为畅销作家的康庄大道。可惜这位自命平凡的新手作家总是那么难让人帮上忙。他会竭尽全力确保自己的著作卖得不好,甚至强迫《沙漠革命记》的出版商销完一定 46 33502 46 15533 0 0 1031 0 0:00:32 0:00:15 0:00:17 3441数量后,不再加印。

 

  “经验告诉我……凡是在媒体可以逮到我的地方,我都无法不给军营招来麻烦——无论上级对我有多友善,我自身的言行有多正确。”



劳伦斯骑着他的最爱。终其一生,他过着苦行僧般的清贫生活,只有在两样东西上允许自己奢侈一把:马力强大的摩托车和印装精美的书籍


  这封信是劳伦斯写给一位一直在暗中协助他的掌权人的,他在信中透露了《智慧七柱》和《沙漠革命记》即将出版的消息。为了躲避媒体,劳伦斯先发制人,请求调任海外职务。

  所以,当他再度成为新闻话题的时候,他已身在印度。这一次,他上头版的原因不是因为他穿着阿拉伯人的服装、骑着骆驼、带着月牙形的匕首,也不是因为他换上了士兵的制服、卷起了袖子、拎起了拖把和水桶,更不是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八卦话题。他成为头条,仅仅因为他多年以纸笔做伴,现在终于见到了成果。他的新书替他赢得了每个作家都梦寐以求、但绝大多数都求之不得的美誉。

  即便如此,劳伦斯还是得不到慰藉。“我无法相信自己写出的东西有任何价值”,他对朋友说。

  没错,书评家们高度称赞我这本书……但凡是他们注意到的书籍,百分之七十他们都一样不吝美词……至于我,他们只是惊讶,一个能做点事的人居然也会写作。恰如一般人会称赞一只玩具狗:“它太聪明了,竟然可以坐起来呢!”

  “我写完一出剧,就开始写下一出:我不会眼巴巴地坐等上一部剧作如何震惊世界”,萧伯纳这么责备他。

  那时候,劳伦斯还坐立难安,连是否应该出版《智慧七柱》都拿不定主意。萧伯纳用自己的范例,只是想敦促他开始写下一本书。

  假以时日,劳伦斯确实会这么做。他会把他在空军服役初期做的笔记整理出来。但如同他的处女作,他依然拖拖拉拉,依然希望只有极少数人才能读到他的作品。最终,这部带有小说风味、命名为《铸造》的自传要等到他去世后才会面世。和《智慧七柱》一样,《铸造》也有两个版本:一个是藏书家觊觎的限量版,一个是给普通百姓看的删改版。

  不过,在劳伦斯攒足气力完成《铸造》之前——甚至在他能让《智慧七柱》终于出版之前——他必须先把自己弄得百无聊赖。

  算他走运。军营生活中这样的机会多的是。

 

  “要是能再把玩文字,那真是太好了。无止境的部队操练让心神有点沉重。”

  这封信是写给他未来的出版商的。那时候,劳伦斯显然已经忘了,他之所以被迫参与各种训练演习,是因为他给自己开了“精神自杀”的灵丹妙药,以便安抚他巴黎和会后的心神不宁。

  一直在拉拢他的出版商当然欣喜若狂。任何打着“阿拉伯的劳伦斯”名号的作品都必能登上畅销排行榜。只可惜这位赫赫有名的英雄还不打算发表自己的东西;他只希望把别人的文辞译成英语。

 

  “在翻译的时候,你会像个工匠忙于文词的各种琐屑活计,却无需承担艺术家在设计和表意方面的责任”,他如此解释他的新活儿。

  “我可以一直翻译下去,但要写一部原创作品,”他对福斯特说,“我就毫无头绪了。”

  就这样,这位所向披靡的沙漠战士成了译者。他的第一单活儿是部小说,出于一名如今已被遗忘的法国作家之手。事实证明,这个开头不妙。劳伦斯完成了翻译,却恨透了原作,声称想要“拧断”作者的“脖子”。

  第二单活儿,他又译了一本法国小说——同样出自一名如今已不为人知的作者。这一次,他恨之更甚,乃至烧毁译稿,请求出版商另寻高人。

  那么,这名眼高手又高的译者为何不找点更能发挥他天赋的书来译呢?他的出版商推荐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的小说,甚至《天方夜谭》。事实上,只要劳伦斯在茫茫世界里能找到他想译的东西,没有一家出版社会拒绝他的。但他总是先拒绝别人——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改口答应。



上世纪二十年代,劳伦斯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连当时最红的好莱坞明星——意大利籍的瓦伦迪诺(RudolphValentino)——都在电影里仿照他的扮相


  想必军营生活要比一般人想象的还无聊。

  “这……简直是丑闻,哪怕译的是荷马,你也是在浪费生命”,一位朋友这样对他说。

  虽然翻译荷马,意味着劳伦斯必须先温习古希腊文,他还是执意啃完《奥德赛》。这么做,并不完全是因为他老是义无反顾地走完最艰难的路,更是因为当兵的薪水少得可怜;他真的需要赚点外快。

  但要将《奥德赛》翻成“敏捷、生动的英语”,像他的美国出版商要求的那样,可不是一桩轻省事。为了翻译一行诗文,劳伦斯往往得耗上一整个钟头,这还不包括日后“每行诗基本都要改十四次”所花的时间。

  “这三四个礼拜,我每周要在《奥德赛》上用尽四十个小时,还要完成皇家空军部队的四十八小时公职”,他告诉朋友,“我觉得自己一分一秒都没放松。”

  但他不是那种会对自己满意的人。所以他又接着说:

  问题是,还剩下八十个小时。就算五十六个小时用来睡觉,我还是浪费了二十四个小时,不知不觉地花在饮食、穿戴、洗漱等杂事上。在我们一心想要努力工作的状态下,居然还有那么多时间被荒废掉了!

  如此殚精竭虑的苦干只可能导致一种结果:劳伦斯开始憎恶这首一万两千多行的经典诗作。所以他会在“译者前言”中宣布:荷马“错失了每一个成就杰作的机会,所有忠实的译者也只得如此”。

  私底下,劳伦斯的评语更刻薄。“《奥德赛》是才疏学浅、附庸风雅、自以为是的玩意儿。我相信《伊利亚特》是部伟大的诗篇——至少埋藏了伟大诗篇的残章断句;但《奥德赛》只是拙劣的模仿品、廉价的脂粉货。”

  难怪这是劳伦斯最后一次为别人的文字干“工匠活儿”。事实上,这距离他厌倦自己的文字也为期不远了。

 

  “以后我的回信会很少,特此通告”,他在一九三五年时宣布。

  不仅如此,劳伦斯还把这段话印在特别定做的卡片上。这么一来,他可以省掉更多回信的时间。

  再早些时候,他在信中告诉母亲:“我的信让收件人觉得无聊,而他们的信也让我觉得同等的无趣。是谁发明了这种祸害?”

  事实上,是因为他自己名声太大,信件才成了祸害。每个闲人都想给“阿拉伯的劳伦斯”写封信——更要紧的是,收到一封来自他的信。

  有一次,他对远在叙利亚的朋友说:

  我还有一千八百封信要回。要浪费这么多时间、这么多墨水,给一个在空间上距离我两千英里、时间上距离三星期的人写信。早在你接到这封信之前,你已经不是原先那个人了,而我也把你忘得一干二净。这就是通信的毛病。

  不管在劳伦斯看来,这种“毛病”有多烦人,也不管它如何耗尽了时间和资源(有段日子,他甚至买不起所有回信所需的邮票),这些绵绵不断的书信往来其实是文学界的一大幸事。在劳伦斯所有的天赋中,写信无疑能够雄踞榜首。无论从数量、种类、内容或风格上看,他的信都出类拔萃,全英格兰文坛也没几个人能与他一争高下。

  “此刻,我坐在自己的小屋里,试着习惯一种空荡荡的生活”,在海量的通信中,他有一次这样写道。

  那是一九三五年五月,他印制了卡片、说自己不会再常回信之后没多久。那时候,劳伦斯才刚退伍。在他十载的空军生涯里,荷马占据了将近四年的休闲时刻。  在服役的最后一年,他还开始研究如何改良快艇;事实证明,在工程技术方面,他也有过人的天赋。

  但现在,面对退休生活,他却不知所措。


  “你是否知道,晚秋叶落时,作为一片轻叶的惶惑心情?就是那种感觉”,他对朋友说。

  这是他形容退休状态的比喻。写下这段话时,年仅四十六岁的劳伦斯,似乎真的已经走到了生命的终点。“天好像亮了,太阳升起了,夜晚来了,然后我睡觉。我做了些什么,我在做什么,我要做什么,这都让我困惑迷茫。”

  幸好,叶子没过多久就真落了。

  作出这比喻才一周,为了避免撞上窄路上的两个小男孩,他撞毁了自己的摩托车。事故发生六天后,他死于重伤。

  再一次,他登上报纸头条。但就连这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中场休息]

 

本文选自《书城》杂志二〇一三年七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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