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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百年酒馆醉春风”。

云掌柜最近推荐了《虔诚》与书友共读。


《虔诚》by舍伍德·安德森 安德森被许多美国名作家推崇为他们的导师,他最有名的短篇小说,故事都发生在西部小城里。这篇《虔诚》是他最有个人特色的作品之一,沉郁、缓慢,像水底的泥,有时又会突然加快流动,露出人心底里的东西。


云也退整理了部分书友的读后感分享给大家。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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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场经四代人的经营,却显得它的兴与衰不是那么的重要了。以往读舍伍德·安德森,总会被他的“畸人”激出种种怀疑,我怀疑安德森故意挑选了那些极端的时刻,极端的个例,凑出一个小城群像来,实际上小城的绝大多数都是正常人。但这次重看《虔诚》,却觉得四代人走过的路是一条平常人的路了,所以他们的不幸也属于所有平常之人。



舍伍德·安德森(Sherwood Anderson,1876-1941),美国作家。


我选的这个本子的译文,其实较为刻板、啰嗦,要感谢读友不弃。


金老师在思维导图里说,把农场经营得风生水起的杰西,身上有“两个旧与新的因素纠缠着:信奉上帝的旧时观念,和南北战争带来的工业革命引起农业机械化的现实”。当杰西思考哪一个观念能推助他扩大土地面积时,外孙大卫的到来,让他身上那个旧观念占据了上风,“潜意识中他把外孙想象为以色列的圣王大卫,于是他带着外孙祷告上帝”。先后两次,第一次把孩子吓晕,第二次又带大卫和一个小羊羔去祭拜上帝,结果大卫不仅逃跑,还打伤了杰西。


我得承认连续选出宗教关联度高的作品是一件不太美妙的事。云淡风轻看到杰西厌恶像其他人那样成为“一堆粪土”,可是他为了摆脱这一命运而选择贪婪,并为此倾心上帝,欲向他借力。这样魔怔般的做法,其实反映了一种浅薄的旧约上帝观,也就是说信上帝即可得其助力,不信即不得。当外孙大卫将活力带到他的农场,杰西也偏执地认为,这是他的虔诚带来的回报。正如Ruyin所说,在物欲的推动下,作为造物主的上帝成了人的心魔。


物欲推动着人去奋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极少有人能够幸免于此一途,然而小说由于篇幅就那么长,人生被文字高度浓缩,使得我们很容易就看出物欲对人的损害和掏空。Ruyin说了一点,很有警醒力,即一个工业化跃进的时代是不适合追求知识的(因为知识会致人犹豫不前),反倒是信仰——包括一些胡思乱想——让人坚定地去逐利。


Candide的读感是“喜欢这种民族中的开拓、思索和执着”,喜欢文字里的“朝气和梦幻”,这感觉很特别,因为对安德森这一系列“畸人”小说,说“令人感到压抑”肯定要更容易些。岑玥说到,“杰西虔诚,但仅仅爱上帝是不够的,他的家人过多地承担了生活中的遗憾。”大喆说得更直接:杰西所具备的只是爱上帝,可他的家族中“恰恰是去了爱人,爱家人”的能力。


我想是不是可以说,在这层意义上,《虔诚》表明了旧约与新约是互补的,必须合为一体?杰西以旧约中的王者自居,而耶稣的言行却到处在示人以爱。


隐者悠然说起了杰西唯一的孩子露易丝,“她的婚姻没有爱情,就是为了逃离”,逃离父亲的阴云。结果露易丝在家里也是阴云制造者,只是偶尔露出的温柔能让她的孩子大卫感到享受。大家都很适应这种高度压缩地书写的家庭故事,提炼出的细节被一粒粒地捡起来,就像《小城畸人》中的名篇《手》中,主角“飞翼比德尔鮑姆”在地上捡花生米一样。


库存丰富的许树建老师提供了对早年农场经历的一些回忆。云峰像是对人物的“接受度”最高的 一位,他在读感中说,这个小说“把在我们这里已经完全被标签化地集体抽象为‘大地主’的那一类中,还原出一个也有过梦想与追求、有过信仰与抱负、有过苦恼与欢乐、有过缺憾与无助;甚至还对周遭的人群、对社会真正发挥过不可忽略的作用;甚至同样有资格说曾经殚精竭虑地思索过、挥汗如雨地奋斗过、不遗余力地拼搏过、无比虔诚地追求过的——有血有肉的人。”然后,青年杰西在奋斗过程中犯下的原罪,又为他招来了后继无人的报应。在他看来,杰西的得与失之伴生,似乎是一种天道般的必然,是一些只可由后人来讲述,来感慨,而当事人终不得避免的命运。



看到《虔诚》得到的如此丰富的回响,不由为下一篇的待遇捏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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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遭遇了什么,你都可以在文学里找到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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