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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诸暨这24户人家!

昨天

诸暨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发布

最新一批
公租房保障资格拟核准对象的公示!
▼▼▼

据《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46号)规定,对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经社区、街道审查,并在户口或单位所在社区公示的基础上,由市保障房管理中心审核,拟核准下列申请对象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有关要求:

1、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用书面形式(署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或直接来人来电向我市保障房管理中心(电话:80727610,地址:永昌路8号)反映。

2、对反映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属实且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对象,将取消其保障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对象,将核准其保障资格。

3、拟核准申请对象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公示期限为10天,自公示名单发布日开始计算。

公示信息表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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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诸暨政府网
编辑 | 肖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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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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