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七) ▎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而团结奋斗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科学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全面部署了新时代新征程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系列大政方针和重点任务,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激励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朝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着眼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建筑杂志社特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而团结奋斗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兼论建筑业新一轮改革工作
10 月 16 日至 22 日,党的二十大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所作的报告,传递出清晰的判断、鲜明的态度、深厚的情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作为多年从事行业管理、服务和研究工作的建筑人,笔者在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时百感交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持续巩固,增加值从十年前的 3.69 万亿元增加到 8.01 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 6.85% 以上;2021 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 29.3 万亿元,是 2012 年的 2 倍多。
在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征程上,江苏建筑业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业绩,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 13% 左右,产值规模连续 16 年保持全国第一且均占全省 GDP 的 6% 左右,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数量长期保持全国第一。总体来看,江苏建筑经济运行平稳向好、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市场开拓实现稳中有进、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可控,已向建设更高质量建筑强省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也为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具体工作部署,全国建筑业特别是作为建筑业大省的江苏建筑业,要进一步克服行业发展、产业结构、建造方式、监管体系等方面的不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行业改革发展,团结奋斗、埋头苦干,创新思路、创造条件,继续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新举措、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贡献江苏力量。
江苏建筑业要在“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确立构建“四强”标杆(建筑强省、建筑强市、建筑强县、建筑强企)、打造“四造”体系(装配式建造、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的基础上,发挥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面上促进”与“点上突破”结合,坚持简政放权、创新管理与高效服务并重,加大行业和企业深化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研究交流工作力度,及时出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激励扶持政策,尽快实现江苏建筑业市场规模、发展质态的“双促进双提升”,树立建筑业构建“四强”标杆、打造“四造”体系的全国样板。
在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新一轮改革工作过程中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上,笔者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供建筑业同行参考。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必须从根本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我国建筑业民营企业数量占大头的现状来说,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制度保障。2020 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武汉两座方舱医院奇迹般地拔地而起,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筑行业央企、国企冲在第一线,仅用十几天时间就把外国媒体普遍认为不可能完成的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在可歌可泣的建设大军中,不乏民营建筑企业的队伍。据了解,仅叫得出名字的江苏企业就有几十家参与到会战之中。
当前,建筑行业已经做到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在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中到处是央企和大型国企的身影,各地的地标性工程也几乎被“国家队”包揽,特别是政府主导的 PPP 项目,民营企业竞争力较弱。建筑市场是开放的市场,全国出类拔萃的民营建筑企业无论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都不亚于公有制企业。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精神要落地见效。2018 年 11 月,针对社会上有人发表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党章,这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
我国民营建筑企业以中小企业数量居多,在疫情持续冲击下,他们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困境,各种“急难愁盼”的问题叠加而来,有的企业发展信心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表明了党和国家的一贯立场,说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问题和民营企业的呼声,给民营企业家送来了“定心丸”。在此,笔者呼吁,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把更多精力放在研究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上,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更好地发挥民营建筑企业“稳就业、保增长、促发展”的作用。
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要从机构和思想上落实“服务”
(一)行业管理机构建设作用不可小觑
1996 年江苏省政府为大力发展建筑业,把建筑业行业管理职能重叠、分散在省建委的工程建设处和省建筑工程局的建管处、科技质量处及财务处,整建制合并整合为由省政府直管的二级局行政单位“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44 个公务员编制。同时根据江苏建筑队伍分散在全国各地的特点,在队伍相对集中的地区成立 10 个驻外办事处,代表省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管理江苏进驻到该地区的施工队伍,靠前指挥、靠前服务,出省介绍信不用到后方出具,由办事处直接代开。
随着形势的发展,2009 年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合并,但“建筑管理总站”仍保留,办事处由当初的 10 个整合为 9 个区域办事处。各办事处都成立了党委,定期组织所在队伍的党员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方便了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取长补短。办事处积极做好服务,如免费组织安全员培训考试等。
为了培育建筑劳务队伍,江苏省原建管局连续 7 年每年组织一次劳务洽谈会,由省建管局邀请全国知名的央企和大型国企的劳务负责人与市、县建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企业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也为江苏培育了大批高素质的劳务队伍。省建管局还积极配合苏北地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建筑劳务输出工作,如淮安市政府就举办过为期 3 天的“乡镇长建筑劳务输出培训班”,帮助乡镇长转变了观念,由“要我劳务输出”变成了“我要劳务输出”。
(二)必须更加重视行业管理机构建设工作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笔者建议,设置一个综合机构进行全国统一管理,以确保“两个毫不动摇”落到实处。建筑行业有许多“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亟待行业主管部门去做。比如:如何真正减轻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负担,如何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纳税负担等。
据调研,征收建筑业的个调税也有脱离建筑业实际的现象。为此,笔者建议,基于建筑业的特殊情况,个人调节税按年度来计征。具体建议是,每月计征基数 5 000 元不变,按年计征就是扣除 6 万元后,超出部分再除以 12个月,企业代扣代缴按此计征比较合理(即使工人干几个月离开了也不矛盾)。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迫切需要设立一个考虑行业整体发展的综合部门来统筹研究解决。
资质管理和资金扶持工作要与时俱进
(一)资质管理必须重视指标设置等工作
建筑企业资质改革本来最迟应该在 2022 年结束的,受疫情影响,有关文件通知现有资质延续到 2023 年底。在企业资质标准方面,笔者建议,考察企业规模大小,不再用总产值指标,这个指标客观上重复因素多,主观上虚报水分较大。与其让审查专家无从把握,不如取消这个指标,企业的规模大小用“上缴税金”(增值税 + 其他税)就能真实反映,税收额从税务部门可轻松查到,且无造假的可能。实在要用产值指标,可以从“企业增值税”倒推出“企业增加值”,继而再推算出总产值,这一数据会更加可靠可信,起码基准数据增值税是一把尺子量到底。由于中小企业人员流动性大,建议不再把工程业绩作为企业业绩来考察,直接考察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考察企业的资产则必须看净资产,并且要求企业承诺一定时间内不随便转移资产,避免出现考核通过后大笔资金被抽走的现象。
资质管理必须与时俱进,既要体现管理也要落实好“服务”。记得当年“一级项目经理”转成“一级建造师”时,条件非常高。江苏省建筑行业 95% 以上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调研后发现,按高标准申报套改的话,全省符合条件的大约只有 400 多人。数量如此少,主要由于民营建筑企业许多管理骨干大多学历不高,会干不会说,没有发表过论文,英语更过不了关。为此,江苏省建管局有关负责人向省人事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并陪同省人事厅相关人员到全省调研了一周时间,使省里两个部门达成共识,确定以曾经承担过的业绩为重要考核指标,建造师水平应该体现在会干而不是会说,从而出台政策,让非公有制企业的技术骨干拿到了省人事部门认可的高级工程师证书。最后,江苏报建设部审批通过 1 500 多人,这批“会干不会说”的一级建造师为江苏建筑业的腾飞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所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服务,为民营建筑企业搭建好施展才能的舞台。
(二)民营建筑企业授信额度等问题不容忽视
在 2008 年金融危机爆发、建筑市场骤然萎缩的情况下,原江苏省建管局率先打破工程总承包兼营专业资质只能“一拖五”的规定,正式发文要求企业根据自身能力申报资质,积极拓展市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受到企业一致好评。在企业特级资质重新就位时,有一条规定:企业在单家银行授信额度连续 3 年超过 5 亿元。这条规定对于央企、大型国企而言没有什么压力,但民营建筑企业则极难做到。为此,江苏省原建管局分管局长专门到江苏省建行反映情况,并邀请银行负责人到苏南、苏北调研。调研结束后,省建行下发文件,满足了几十家特级企业授信额度 5 亿元的需求。某地级市行业主管部门向市政府汇报了省建管局为特级企业争取信用额度的做法,该市分管市长请人民银行牵头十几家银行行长,专门为当地的“30 强”企业解决授信额度问题,帮助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筹措资金。某县建行行长在省行的示范作用下,当企业在西安高新区承接任务需垫资8 000 万元时,亲自考察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决定简化程序贷款给企业,该项目最终中标并且获得鲁班奖,企业在当地市场也一炮打响。因此,民营建筑企业授信额度、融资难等问题,需要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关心,以满足企业扩大生产经营的迫切需求。
综上所述,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的复杂严峻形势下,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程中,只要我们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进程就一定能够加快,非公有制建筑企业也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取得新的辉煌业绩,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作者汪士和系原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原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会长,徐金保系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对外承包和市场研究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原文见《建筑》2022年第22期21~23页
编 辑:张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