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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送你“实操版”民事检察工作发展路线图!

张伯晋 检察日报 2018-10-28


10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在报告中,张军为民事检察工作下一步发展画出了“路线图”。


小编精心整理,欢迎全体检察人员收藏,共同努力将民事检察监督做得更实、富有成效,支持、监督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为社会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民事检察产品。


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重点围绕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履职尽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贯彻新时期“枫桥经验”,畅通群众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处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立足民事诉讼监督,促进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密切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企业融资互联互保案件和产权纠纷案件,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民营企业规范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黑恶势力强迫交易、高利放贷、“套路贷”、恶意逃债、虚假诉讼等非法活动,综合运用刑事、民事等手段加强法律监督。

结合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依法惩治恶意欠薪,把司法救助、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

针对互联网领域微信、支付宝交易纠纷多发,一些当事人因被告身份信息不明等无法通过诉讼进行救济的问题,监督和支持法院依法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促进解决互联网金融纠纷诉讼难问题。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纠纷、理性表达诉求。重视发挥律师等“社会第三方”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充分运用“三个智慧”

办好不同类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检察机关的民事诉讼监督方式是多元的。要以当事人、社会公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目标,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办好不同类型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探索与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衔接的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机制,与法院共同防范和制裁审判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诉讼违法行为。

修改完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提高检察建议质量,规范提出程序。

建立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向上一级检察院、法院备案机制。

落实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制度,及时掌握采纳、落实情况以及未被采纳的原因,对该采纳不采纳的,上级检察院接力监督,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最高检将会同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完善法院对检察建议的办理程序: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应更换原合议庭组成人员或承办人办理;经检委会决定提出的检察建议,法院不予采纳的,应当经审委会决定。同时,最高检还将与最高法一起,对“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


共同发力形成合力

推动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

执行难是我国现阶段带有综合性的司法与社会治理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在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形成合力。检察机关要立足职能、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大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的力度。


推动建立全国执行与监督信息法检共享平台,加强动态支持与监督。

重点监督纠正违法拍卖、超标的查封、错误分配财产、变相变更裁判结果等突出问题,推动执行规范化。

加大对“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穷尽执行手段,防止滥用“程序结案”、实体久拖不决。

深入推进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依法强化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并注意工作方法,促进有效执行。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提升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

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严格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让司法正义尽早到达。

完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借助“外脑”加强专业化审查,增强民事检察监督对司法理念的引领性和塑造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及时选编、发布民事检察监督指导性案例,突出检察特色,统一司法标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

推行一体化办案机制,以线索集中管理、力量统一调配为基础,通过指定管辖、协同办案、异地交办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民事检察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办案绩效考评等机制,不断提高监督公信力。

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监督情况,客观反映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加强与法院沟通联系,相互理解支持,共同把公正司法、为民司法落到实处。

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实现对巡回法庭、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全覆盖。


加强政治和业务建设

切实提升监督能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在民事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进一步优化民事检察机构和办案组织建设,改革创新司法人才引进、使用机制,通过招录、选调、遴选等途径充实民事检察办案力量,优化队伍专业结构。

完善全国和省级民事检察人才库,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敏感于自己的不足和短板,力求实效开展好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综合型办案能手。

研发虚假诉讼案件、刑事案件牵连产权保护民事案件线索智能发现技术,拓展案件线索来源。

应用好新建成的“检答网”,加强检察业务咨询交流,拓宽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渠道,促进办案能力的提升。

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大多存在各方当事人“利益博弈”,办案人员面临被腐蚀利诱的风险。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确保民事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这份“实操版”路线图请您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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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社全媒体采编中心出品

策划丨王治国 魏春华 张伯晋

文字丨全媒体记者 张伯晋

编辑 | 陈俊丞

联系邮箱丨jcrb20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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