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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参与虚假诉讼,10余名法官被判刑,最终成囚徒!丨今日关注

2017-01-10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2016年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连作出数份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判处多起案件的被告人有期徒刑。特殊的是,这一次被判刑的人,是一些法官。从背靠国徽、端坐审判席的堂堂法官,变身成为囚徒、锒铛入狱,究竟是什么让他们沦为罪犯的呢?


他们都栽在同一件事上——虚假诉讼。


说起虚假诉讼,每年都有很多律师和法官因此而进监狱。

尤其是北上广深的法官和律师。

在此奉劝法官和律师们,千万不要因为不好意思或者利益驱动,参与虚假诉讼,否则你就等着进监狱!


虚假诉讼分为多种类型。其中包括:为侵吞国有资产实施的虚假诉讼,由拆迁安置补偿引起的虚假诉讼,为规避离婚时分割财产所作的虚假诉讼,为房产过户实施的虚假诉讼,为逃避债务所引起的虚假诉讼,公司在破产前为增加债务而起的虚假诉讼等类型。


这次进监狱的有的是年轻的书记员、法官,有的是资深的庭长、副院长…

在2016年末,仅在广州两级法院被判刑的法官就有多人。

另有一些相关人员在深圳等其他法院接受审判。

此外,还有个别案件虽经判决但尚未公布。


为了防止房价快速上涨、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深圳、广州等地政府颁布了限购令,对购买商品房设置了一定的条件,对购房数量也作出限制,在本地已拥有两套住房者不得再购买新的住房。


然而限购令发布后,一些地方出现了为规避限购令而实施的虚假诉讼。


据检察机关披露,如在广州市的番禺区,仅限购令出台短短的两个月内,当地法院就受理房地产案件236件,其中涉及房屋买卖并涉嫌规避限购令的有68件,占新收案件量的29%。


这些涉嫌规避限购令的案件从何而来,具体如何实施,又有怎样的结果呢?


女子杨小霞(化名)看中了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龙园山庄的一套百万元的房子。然而,由于她不符合深圳市的购房条件,眼看买卖就要告吹。但是房屋中介公司的人却说“不怕限购令”、保证可以房产过户。


杨小霞将信将疑,在中介人员协助下,她与原房主签订借款协议,就和原房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此,法院会以原房主欠债为名,把她看中的那套房子进行强制过户。为此,杨小霞额外多给了中介公司二万多元用于过户。


最终,检察机关侦察并指控,广东省兴宁市法院龙田法庭原庭长罗峰、原副庭长罗职森伙同其他人员,帮助不符合深圳市住房限购规定的买卖双方实现房产过户以从中牟利,采用虚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房产中心协助进行房产过户。


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滥用职权罪。同时,其行为还构成单位受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公诉机关未对二被告人所在单位提出起诉,故法院仅对二被告人的行为予以处罚。根据查明的投案自首等具体案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和三年六个月。



最高检:将虚假诉讼与司法腐败结合严惩


针对各地出现的此类虚假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为此作出明令,严防虚假诉讼,并有针对性地进行遏制。


鉴于在此类犯罪中,还有司法腐败问题,大大破坏了司法公信力,更应当坚决打击,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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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浪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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