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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不欠钱书可能进“黑名单”,国家税务总局新规太吓人了!丨今日关注

2017-04-24 法制网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税收违法者当心了,不仅会面临着法律的严惩,还不能进行高消费,甚至做不了企业高管,可以说是当今社会最大的老赖。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披露,今年一季度,税务总局新公布税收违法案件795件。其中偷税案件245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案件502件,虚开普通发票案件15件,逃避追缴欠税案件4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3件,其他类型案件16件。

据了解,按照修订后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规定,一旦登上“黑名单”,将多方面受限。比如出国出境、就任职务、申请政府用地、政府采购等。

一季度:

公安部门已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欠税人出境边控信息928人次,实际阻止出境64人次;

1716名“黑名单”当事人被工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经理职务;

1954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实际申请未获批准企业共6家;

另外有2062户“黑名单”当事人在政府采购中受限,其中52户企业3年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不仅如此,“黑名单”上当事人的有关经济行为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2126户“黑名单”当事人融资授信被限,其中宁波6家银行削减23户“黑名单”当事人授信额度约8000万元;

1719户“黑名单”当事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限制;

1668户“黑名单”当事人被限制发行企业债券。

此外,1749户“黑名单”当事人被质检部门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1907户“黑名单”当事人被海关部门不予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1594户“黑名单”当事人受到保险监管部门限制;

1843户“黑名单”当事人被交通运输部门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2107户“黑名单”当事人被财政部门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

1708户“黑名单”当事人被在有关商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中受限。

此外,还有其他联合惩戒措施得到落实。如,有的被取消评选优秀资格,有的被禁止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商务舱等高消费。

(税收违法者寸步难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实施以来,国家税务部门依靠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及联合惩戒失信措施,打击各种严重税收违法行为。老懒不能担任高管,逐步在实践中落实。河南省已建立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省工商部门开始实施“一照一码”, 各色老赖不能担任高管,“应录尽录,凡赖必录,凡是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建立市信用平台,自然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身份证号码,违法纳税将计入信用平台,不能担任高管。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建立是税务机关依法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实践!

(税收失信者受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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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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