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烟花散架炸伤右眼 谁来赔偿?丨茂通原创

2017-08-31 姚呈祥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吴先生,去年我开的店新开业,便直接在烟花厂里买了一些烟花在店门口燃放,但燃放时,因烟花散架,被飞出的烟花炸伤右眼,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我构成十级伤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事后,我家属曾到花炮厂内告知其事故情况,并向其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但花炮厂拒绝调解。现在双方无法协商,请问可以要求卖烟花的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回复: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国产品责任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是生产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即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二是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责任,即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者除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后,销售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因产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因此,吴先生直接在烟花厂购买的烟花,可以直接要求烟花厂承担赔偿该事故给其造成的各项损失。



本文作者:姚呈祥律师

 

苏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南京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证。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以丰富的执业经验、深厚扎实的理论功底、办案细腻、尽职尽责的执业态度,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在担任法务期间,着重对顾问单位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为顾问单位带来良好的信誉及效益。

执业理念: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争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坚持正义,诚实守信,敬业务实,认真负责,高质高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姚呈祥律师主要从事的法律事务领域:股权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公司法、债权债务、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继承等。

更多精彩内容

·夫妻一方不同意卖房 能否成为毁约的理由?丨头条发布

·老赖没车没房没存款?可以扣划这8种财产,但这8种不能动!丨茂通深度

·最高院:向关联方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可直接要求关联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丨茂通关注


【声明】本站原创,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4001-127-127          

觉得不错,请点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