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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丨头条发布

2019年3月31日,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在徐州市隆重召开,徐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晖,徐州市中级人法院民二庭庭长单云娟,徐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李高金,徐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杨远志,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孙永军,徐州市律师协会陈秋会长,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以及会员单位代表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刘茂通等共计70余人参加了成立大会。杨秀成当选会长,张树义当选监事长,理事会聘任刘茂通为秘书长。



 

市律师协会会长陈秋主持会议。

 

在成立大会召开之前,召开了大会主席团会议,在主席团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大会议程。


 协会一届一次会员大会,首先由会议主席团副团长王新忠就协会成立相关筹备情况向大会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选举表决办法》,《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和《诚信自律公约》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和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单位。


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名单

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江苏尊鼎力律师事务所

江苏金合律师事务所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江苏义行律师事务所

江苏彭城律师事务所

江苏铸品律师事务所

江苏青创律师事务所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江苏逸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智临律师事务所

江苏禾嘉律师事务所

江苏彭隆律师事务所

江苏东恒(徐州)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协力(徐州)律师事务所

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

徐州江淮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江苏中伦清算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徐州众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名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徐州分所

江苏清正苑律师事务所

徐州彭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江苏恒久律师事务所

徐州迅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在随后召开的第一届理事会上,选举产生了协会领导机构负责人,聘任了秘书长。在同时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上,选举产生了监事会监事长。

 

    长:杨秀成

  长:闫志成、汤茂灵、吴丽娜、孔存勇、朱  磊

陈  辉、裴建平

  长:刘茂通

副秘书长:陈召强、邵  浩、蔺  亚

  长:张书义

副监事长:许桂兰、张跃威


当选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杨秀成、监事长张书义分别作表态发言


 

 


徐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同志李高金讲话: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我市清理僵尸企业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协会作为管理人的自治组织,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僵尸企业的重要参与力量,也是我市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参与者,今后协会的工作更加任重道远。是开展有效活动,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今后要开展高层次、高质量、高成效的活动,使活动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层次化,逐步走向制度化。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协会的公信力。要建立健全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努力取信于会员,取信于社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社团管理的政策法规,严格在合理的章程,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按时参加相关业务活动,自觉服从于业务主管单位。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单云娟庭长讲话: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这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举措。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依法“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二要强化组织、提升能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破产管理人队伍;三要主动参与、形成合力,全面发挥政府和法院处置企业破产中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四是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引领全市破产管理人依法通过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等市场化手段,加快推进破产企业债权债务,财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问题的处理,支持、配合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



 

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敬晖局长最后总结发言并提出五点意见。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协会成立后,要组织引领全体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讲政治摆到首要位置,开展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自觉,努力提升会员单位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协会不折不扣落实,使协会发展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发生有损协会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和事件。

二、注重业务培训学习。协会的性质决定了会员的专业要强,业务要精。管理人要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对资本市场,企业经营管理等具有一定的认识和丰富经验。协会要着力打造业务培训平台,不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研讨,同时还要学习其他地方破产管理人先进的工作经验,提高会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严格会员自律管理。协会对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规范会员行为,不仅是协会的权利范围,也是协会的义务。法律赋予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重要的职权,健全和遵守管理人行使职权制定具体的业务操作规范和执业纪律规范。将管理人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于律己等职业道德纳入协会自律内容,通过协会自律,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机制,依法加强对管理人的监督和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

四、建立内部应急机制。协会具有自治权,主要包括自治事物管理权、经费筹集使用权、组织人事权等。为确保协会正常运转,围绕各项自治权的有效行使,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各项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运转高效,真正担负起行业管理,行业自律的职责。要提高协会的运作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积极完善破产管理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运作,更好的发挥作用,提升我市在企业破产清算,重整重组事物中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水平,完善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机制。

五、促进会员协作发展。破产管理人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业务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综合能力和团队协作要求高。协会要将律师、注册会计师和破产清算师等专业队伍整合在一起,密切三者在破产管理业务中的关系,做到知识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协作,进一步促进我市破产管理人在企业破产案件中更好的发挥各自专长。协会要反映会员的意愿和要求,调节解决发生的矛盾问题,为管理人履职营造和谐规范的执业环境。协会要发挥抗风险作用,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管理人的抗风险能力。破产管理人的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密不可分,破产管理人要具有公共服务精神,要担负起职责,与法院做好相关衔接工作,积极的贡献自己的智慧。协会要抓住历史机遇,不断发展壮大队伍,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破产管理人队伍,为保障协会健康长久发展提供力量支撑。为徐州是社会经济发展,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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