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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烟花爆竹 宝坻在行动

2017-12-16 宝坻微发布


天津宝坻,添金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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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我区在新都汇商业广场开展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倡导市民做文明有礼宝坻人。副区长王志林参加。

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规范城市管理。区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志愿者,向过往市民发放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宝坻新城规划范围内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等相关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和后果,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家住玫瑰湾花园小区的程心勤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的非常好,每次小区有结婚的,凌晨四点多就放炮,非常影响休息,而且有时候过年放炮,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市民张洋说:“我原本也不喜欢放烟花爆竹,既污染空气环境,又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工作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举双手赞同。”

据了解,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杜绝和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从11月15日起,宝坻新城规划范围内(东至津蓟铁路,南至潮白河,西至新仓路,北至通唐公路),实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宝坻区殡仪馆、宝坻区祥安寝园实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期间,宝坻行政区域内实行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知宝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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