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好民警·好故事】叶喜贺:热爱专注累并快乐
叶喜贺
叶喜贺,看名字就知是个喜庆的人,初见时,他满脸的微笑越发让人觉得喜庆。他1991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永康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他用行动诠释忠诚,用真情赢得群众信任,一点一滴滋润着百姓的心田,受到了上级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在这个特殊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12年。
1991年,叶喜贺从浙江公安专科学校毕业,分配到永康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也就是今天的西城派出所,在那里一待就是14年。“一个人一辈子有多少个14年,在一个地方不挪窝,靠的就是坚持,叶喜贺到我们禁毒大队工作后,是大家公认的‘老黄牛’,布置的任务从来不打折扣,在大队里总是以身作则,为人谦逊、实在,因为有基层派出所的工作经验,遇到问题他都会迎刃而解,是禁毒大队的得力干将。”永康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马飞如是说。
时刻绷紧管控这根弦
永康是中国科技五金城,五金制造业十分繁荣,许多五金企业都需要用化工原料作为辅助材料在生产中进行深加工,作为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管控的叶喜贺深感责任重大,任何一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不到位,流入社会后果都不堪设想。如何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叶喜贺可没少费心思。
叶喜贺说:“刚接手那阵子,易制毒化学品管控方面的规定比较少,也没有成熟的经验,很多做法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经过几年的摸索,最后总结出所有的管控都要从源头抓起。生产、销售、使用各个环节都是源头,任何一个环节漏管都将前功尽弃。在永康,生产商只有2家,销售商17家,管理相对容易,关键是使用商在册登记的就有1300多家,要确保万无一失,容不得半点马虎。”
生产、销售中出现问题可以追根溯源,但是一旦到使用环节就没那么轻松了。硫酸、盐酸都是高危化学品,对人身伤害极大,所有管控的目的就是为了杜绝事故的发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难点和管理漏洞,叶喜贺从方便和更好地服务企业出发,在坚持源头管理措施的同时,及时推出由购买单位开具购买证明的制度,确保销售购买环节的安全和责任对接。
2016年4月,叶喜贺得到线索,有人在石柱镇非法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叶喜贺立即赶往石柱镇对使用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有5家企业涉嫌非法交易。通过研判,进一步深挖,锁定非法销售嫌疑人来自武义的常某。顺藤摸瓜,一个非法销售窝点被及时查处。
管控也要有的放矢
为了切实管好管到位,叶喜贺积极开展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的宣传教育,组建易制毒化学品单位法人和专管员的QQ群,并建立一对一的微信联系方式,不断地通过网络提醒他们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宣传与他们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法律知识和管理要求,及时通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报查处整改的信息,警示他们要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他在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实地检查的同时,利用微信不定时检查企业易制毒化学品仓库的实时情况,出入库登记,从业人员学习培训等情况。
辖区有位大爷已经70多岁了,每年年底利用企业工人放假期间帮企业清洗厕所污垢,赚点辛苦钱,且已经10多年了,在清洗的过程中需用硫酸化学物清除污垢。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控规定,大爷是不能直接购买使用的。但考虑到大爷从事的职业,叶喜贺向大队领导汇报后决定给予帮助,及时联系大爷挂靠到某企业,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了使用手续。事后,大爷非常感谢叶喜贺的人性化管理。
2016年7月,叶喜贺在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业有半桶硫酸尚未使用,但没有报备手续,经过立案调查发现共有3家企业存在同样的问题,最后查到源头是合法的。通过此案举一反三,他召集生产、销售、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法人代表进行通报,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管控制度,确保了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做到了全市易制毒化学品“情况明、底数清、管得住、控得牢”。
“只要有事情可做,我无所谓休息不休息,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用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这是我所热爱的。”叶喜贺轻描淡写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