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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价的祭品(箴士·布易士)

  神不仅自身全然圣洁,祂也是圣洁的源头和模式:祂是宇宙道德秩序的起源,也是此道德秩序的维护者。祂必须是公义的,全地的审判者必须行事公正。因此根据神的本质,祂不可能漠视罪,也不可能对圣洁的标准有任何妥协。罪若要蒙赦免,必须根据一定的原则,而这原则要能证明是合乎神圣洁的律法。神圣洁的律法不只是一套法规,也是为整个创造界所定的道德秩序。但这个证明代价极大,这代价该由谁来付呢?不是犯罪的人,因神无法向他开价。一则是因此代价过于昂贵,罪人无法偿还,另一则是因神乐意给而不愿开价卖。因此神自己付出代价,为罪人献祭。此祭物价值极贵,以致即使神赦免了,人也能因此看出神对罪的责难有多严厉,而当时透过这代价所显示的神之爱也令天使讶异,令蒙恩的罪人不得不存着敬拜的心态向神感恩。

    

  这代价是神在各各他山上付出的:圣子将祂自己献上为祭,背负我们的罪及罪所带来的咒诅;圣父献出祂的爱子,祂的独生子。而付代价的方式是透过道成肉身,神变成人来到世间,不但取了罪人的地位,并且成为我们的代表……

     

  三位一体之神中的圣子,自创世以来,神即藉祂向世人彰显自己(参约1:18),祂取了人的性情,并成为我们的代表。祂代替我们将自己献上为祭,身体挂在木头上担负起我们一切的罪。祂不仅肉体受苦,灵魂也因必须背负祂向来所反对的罪而受无可想象的煎熬。因背负着罪,祂落在罪的咒诅之下,以致使得祂与神之间美好的关系也一度破裂。神就是这样藉着甘心为罪人承受一切的咒诅,向世人宣告出祂多么地憎恶罪,好叫世人能公公正正地得到赦免。也藉此法,神的爱终得以完完全全地彰显,因为神一点没有舍不得献上最昂贵代价的祭品;祂定意要透过祂的牺牲及受苦,使我们得免于永死。藉此法我们可看出祂的公义,也藉此法祂使罪人得以称义,因为这位赐法者及代赎者,为了人类的背叛,已经尝过违背律法当受的惩罚。

     

  (选自箴士•布易士著《救赎之神》,标题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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