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工作!乌海招聘30人!
经海勃湾区人社局批准,受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现海勃湾区就业服务局就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公益性岗位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助内勤 30人(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工作地点
1、海勃湾大队:海勃湾区海拉南路19号(证券交易市场斜对面)
2、乌达大队:乌达区巴音赛东街乌达公路段3楼
3、海南大队:海南区巴彦乌素西街24-9号
三、招聘条件
1、符合《乌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乌人社发【2020】62号文件)规定中公益性岗位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人员须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系统”中“就业援助模块”中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1张(蓝底、红底均可)
3、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四、报名时间
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9日(10个工作日)
9:00至12:00
15:00至18:00
五、报名地点
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19号、20号窗口
联系电话:0473-3890094
来源:海勃湾区就业服务局初审:明玉 刘琳娜主编:范鹏春监审:梁文秀发布:乌海广播电视台
第二章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
第二十三条
建设文明社区,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一)不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
(二)进行装修作业、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邻里正常生活;
(三)不在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平台、外走廊等空间堆放、吊挂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有碍观瞻的物品;
(四)不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堆放用品、杂物、垃圾,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五)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在规定区域停放车辆,不堵塞他人车库和占用他人停车位,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六)按照规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七)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八)其他建设文明社区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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