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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为这些人挽回145.94万元

日前,乌海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海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发布了2020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并对2021年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

去年以来,乌海市消费者协会积极发挥宣传教育引导资源,不断强化“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海消协微信公众平台”咨询、投诉建设,确保消费维权渠道畅通,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5.94万元

2021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为使主题深入人心,动员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主题活动中来,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扣主题主线,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消费教育进市场、进农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五进”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消费维权的舆论宣传,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切实提高消费者自觉维权意识和能力。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2021年市委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举行


这些“小可爱”来乌海啦!


记者:李彦龙 郭浩初审:明玉 刘琳娜主编:范鹏春监审:梁文秀发布:乌海广播电视台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0年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三章倡导与鼓励

第二十五条在勤俭节约、健康文明、绿色低碳生活方面,倡导下列行为:(一)节约粮食和水、电、油、气等资源,杜绝浪费;(二)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婚事新办、厚养薄葬;(三)适量点餐,分餐进食,使用公勺、公筷,践行“光盘行动”;(四)优先选择步行、骑自行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式出行;(五)培养运动、音乐、阅读等良好的兴趣爱好,不吸烟、不酗酒、不涉赌,不进行迷信、低俗活动;(六)其他健康文明、绿色低碳生活的行为。

2021 我想对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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