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变化|高速节后恢复收费,车主必须知道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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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来啦~ 它来啦~
车主爸爸们接住
一波重磅消息组团来袭
高速君友情提示
一是:你的“高速免费通行时间余额”严重不足,经国务院同意,从5月6日零时起,全国收费公路将恢复收费
二是:五一节后,将实现“一次行程、一张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
综上,相比此前的通行疑虑:
按门架多次扣款
出口不显示全程金额
无法实时得知全程费用
在系统优化后都不复存在~
解除ETC车主爸爸们的很多问号!
可喜可贺的是,旧的问题解决啦
那针对“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车辆通行收费站时应当注意什么?”的
一波新的热点问题
高速君也进行了集中解读
一、高速公路何时开始恢复收费?
经国务院同意,从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取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以及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继续依法享受免交车辆通行费政策。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应急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是否继续享受“三不一优先”政策?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对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将依法实行分类服务和保障:
一是对运输疫情防控所需救治消毒药品、医疗救护设备器械等紧急物资的车辆,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卫生部、交通部2004年第2号令),办理《紧急运输通行证》,继续执行“三不一优先”政策。其中,跨省运送紧急物资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省内运送紧急物资的,可以使用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紧急运输通行证》。
二是对运输疫情防控紧急物资以外的生活、生产等物资的车辆,高速公路收费站将设置专用快捷通道,加强现场通行秩序引导维护,保障其优先便捷通行。
三、收费标准是否进行调整?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不涉及客车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的调整,客车应交的通行费金额总体看也不会发生变化。但目前出现的部分客车实交的通行费金额发生一些小额变化,主要是由于计费精度提高造成的。取消省界收费站前,通行费收费大多按照5元的倍数取整。取消省界收费站后,人工收费精确到“元”,ETC收费精确到“分”。
举个栗子:
某段路收费标准为0.5元/公里,行驶19公里和21公里的应交通行费金额分别9.5元和10.5元。
→取消省界站前,取整后的实交金额均为10元,使用ETC打95折后为9.5元;
→取消省界站收费站后,实交金额分别为9.5元和10.5元,使用ETC打95折后分别为9.03元和9.98元;比取消省界收费站前有升也有降,体现了“多用路者多付费,少用路者少付费”的公平原则。此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车长6米以下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由二类下调为一类,应交通行费有较大幅度下降。
货车由于从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涉及到收费标准的调整,但总的费额是不增加的。经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督促指导,以2018年和2019年高速公路实际交通量和车货平均总质量为重要依据,进行测算和调整,重庆在测算和实施过程中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一是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重庆货车通行费总收入不能因此而增加。
二是确保每一类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应交通行费额,也就是单个车辆在标准装载情况下的通行费支出也不能因此而增加。
三是新标准反算吨位应小于2018年和2019年加权平均总质量,且至少60%以上频次车辆受益,也就是实际交通量中,至少60%以上车次的通行费小于计重收费时的应交费额。
特别说明的是,在今年1月1日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后,部分公众反映一些地区的货车通行费增长了。为此,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认真分析测算,提出了处理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落实上述三点要求,再次调整4型、6型货车收费标准,进一步降低了重庆地区货车实际通行费支出。
四、为什么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需要采用预约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
取消省界收费站后,高速公路主要依靠ETC门架系统识别车辆实际行驶轨迹,进行精确收费。ETC门架系统可以识别车辆身份、车型信息,但无法判断载运的货物情况。为避免符合优惠条件的运输车辆发生先扣费、再退费的情况,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的车辆,需在驶入高速公路前预先提交优惠申请,驶离出口收费站后到指定位置申请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即可享受免交全程通行费优惠政策。
预约采用网络预约形式,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可以在驶入高速公路2小时前,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网络预约。未进行预约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按特情业务办理退费。
通过预约通行方式,可以为客户提供以下便利:
一是取消收费站入口查验,避免引发交通拥堵。
二是减少路面检查,节约车辆在途时间。
三是避免发生先扣费、再退费现象。
四是随着预约通行次数的增长,将逐步减少对信用等级较高客户的检查频次,进一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
因此,建议广大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企业用好预约通行方式。
五、车辆通行收费站时应当注意什么?
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可通行ETC专用车道,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服务和ETC用户通行费打折优惠;未安装ETC车载装置或ETC车载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应通行收费站ETC/人工混合车道,停车领卡交费。因此,建议重庆广大司机朋友就近办理安装ETC,充分享受不停车快捷通行和打折优惠等便利。同时,通过收费站时,注意减速慢行,按序通过,确保您和他人安全。
此外,高速公路出入口车道全部一车一杆,车辆进入收费站时,要注意与前车保持距离,减速慢行,避免追尾、撞杆等状况的发生。
货车严格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途经收费站出入口时,要按规定车道行驶,避免因走错车道无法正常通行。ETC车道专供装有ETC车载装置且功能正常的车辆通行,如果您未安装ETC车载装置,请通行ETC/MTC混合车道。
ETC车道通行
MTC车道通行
如果您是ETC客户:需提前检查ETC装置,确保ETC用户卡插入到车载装置中,ETC绑定支付账户正常可用。
如果您是MTC客户:在入口收费站领取CPC卡,妥善保管,出口交回。
特别提醒广大ETC客户,若发现问题,请拨打各ETC发行机构服务电话反映,需要提请服务监督的,可拨打全网服务监督热线电话(见附表)。提醒未安装ETC装置的车辆,可联系各发行机构办理安装,提升高速公路快捷通行体验。
附表: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六、针对取消省界收费站初期ETC系统的故障问题,做了哪些调整和改善?是否已经稳定?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部分地区在系统转换磨合期出现了错误计费、重复计费、计费时间错误、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等突出问题,给广大用户带来了困扰。对此,交通运输部组织重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了系统问题“清零”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改了发现的问题;启动了系统优化工程。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发现的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对于这次恢复收费后可能出现的新问题,建立了技术保障机制,将第一时间核实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欢迎广大司机朋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我们将迅速整改完善,不断改进提升服务水平。
七、恢复收费后,通行ETC车道是否能及时显示全程金额?
今年初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辆在ETC出口车道不显示全程通行费额,而是通过推送信息或账单提供费用查询服务,但部分公众对此提出了意见。为满足公众需求,交通运输部组织重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了ETC“费显”工程。目前,重庆所有高速公路出口车道都可以显示本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在此,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查看“费显”情况。我们还将继续提供“重庆高速ETC”微信公众号账单查询服务。
八、恢复收费后,一次通行收到多条手机扣费短信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为解决一次通行、多次扣费的问题,交通运输部组织重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展了系统优化工程,通过整合相关信息,初步实现了“一次行程、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下一步,将结合恢复收费后的实际应用情况,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欢迎广大司机朋友积极参与验证和监督。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将迅速组织核实整改。
商务合作请联系:1990832846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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