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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首单可交换公司债券成功发行


11月22日,国家电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簿记发行1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此次可交换公司债券,以国家电投持有的上市公司东方能源(000958)股票为标的股票,是国家电投作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提升资本运营能力的有益尝试,进一步丰富了国家电投权益融资渠道,经过市场充分竞争,最终实现票面利率0.30%,是国家电投乃至能源央企集团历史上最低的债券发行利率;本期债券最终的初始换股价格相对于发行公告前一日东方能源收盘价溢价率达到25%,为有史以来央企可交债的最高水平,融资金额相比直接减持所得金额大幅提高。

自2021年8月国家电投可交债项目正式启动以来,国家电投资本部牵头各中介机构密切配合,借鉴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实践经验,不断完善项目设计方案,于9月顺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之后,资本部牵头组织发行路演,与潜在投资者建立了良好、顺畅的沟通渠道,准确把握有利的发行时间窗口,圆满完成了国家电投首单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此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得到了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投资者的大力支持,50余家机构参与了本期债券的申购,参与机构类型丰富,包括银行理财、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及私募等各类型的投资者。最终,本期债券以较高倍数完成发行。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相关要求,具备较强的资本运营能力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看家本领”,此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是国家电投利用权益融资的创新方式,进一步丰富国家电投的资本运作手段,提高融资灵活性和便利性。此次发行,是打通盘活国家电投持有上市公司存量股票的便捷途径,为国家电投后续旗舰型清洁能源上市平台,实现多层次、低成本融资提供新的融资方式,保障融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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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     材:资本部文     字:刘健编     辑:闻晓蕊、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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