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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少年同骑一辆电动自行车,不料遇上......| 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贵州交警 2023-12-24




暑期放假,交通安全不放假
蜀黍想说,假期是美好的
但是学生交通安全
总是牵动着交警蜀黍的心
希望同学们
在度过美好假期的同时
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

这是4名少年仗“车”走天涯的故事
发生的经过呢……
且听蜀黍细细道来


2023年6月27日17时05分许,贵阳白云公安交警在白云区第七中学门口进行道路交通疏导时,一辆电动车摇摇晃晃的向着执勤点驶来。见此情况,民警立即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电动自行车停稳后

民警被这一车的少年“惊呆了”

车上共搭载4名少年
年龄在11—13岁之间
无一人佩戴头盔
4人 未感任何危险

经询问, 4名少年最大的13岁,最小的11岁,均系小学生,未达到取得驾驶证的年龄。4人周末期间相约出去玩,因不想乘坐公交车,便趁着大人不注意,拿走钥匙骑车上路,不料在回家的路上被蜀黍截获。

该事件中的陈某祺
违反了未满16周岁
私自骑行电动自行车载人
且在骑行中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4名少年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上路可能引发的危险后果,让他们认识到无证、超员、未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

随后,民警通过系统
查询到车主
并通知家长到场把孩子接回家

在一个月前,贵阳同样出现
4名辍学少年骑乘电动车欲浪迹天涯
被蜀黍查获的故事
......


2023年4月3日,贵阳南明公安交警在辖区沙冲路拦下一辆山地越野摩托车和一辆重机摩托车,车上的驾驶人和乘客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经核查,按照4人出游计划,两人先骑乘一辆重机摩托车先到贵阳,另外两人坐车到贵阳去机车店买一辆无牌山地摩托车,还未正式开始“追梦”,就被南明交警查获。


部分未成年人喜欢追求好玩、个性
蜀黍也能理解
但是
所有的好玩、个性行为
都是建立在安全、合法的基础上
如果连这两个基本原则都违背了
那就不再是骑车游玩
这么简单的事了
蜀黍再跟家长、孩子科普下


01骑车需够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载人发生碰撞事故


未满16岁的孩子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02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这是由于摩电的防护设施较弱,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同时提醒,戴头盔不系扣相当于没戴头盔,同样起不到安全保护作用。


▲头盔带而不戴

03骑行务必遵守交规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不逆行,更不能“耍杂技”。
2022年7月18日,河北石家庄,一辆红色大货车在路口右转弯时,将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了。让所有人震惊的是,电动自行车上面是4名少年。更悲痛的是,四个孩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贵州交警提醒
广大学生及家长
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家长要管理好家里的机动车
不让孩子有机会无证驾驶
暑假期间
无论是聚会、娱乐、探亲、出游
还是勤工俭学、体验生活
“交通安全弦”一定不能松
不要让交通违法行为成为人生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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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垒     编辑/吴再成来源/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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