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停止改革,我们将面临三大麻烦

恭喜石正丽确认为院士候选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要让我们失去自信和宽容

劳东燕:我反对!建议删除《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第2-3项的规定

三法学教授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要慎重

生成图片,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自由微信安卓APP发布,立即下载! | 提交文章网址

【校友访谈】从北大国法到耶鲁J.S.D.——专访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08级校友卢毅

2016-09-09 倪瑞章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卢毅,耶鲁大学法学院J.S.D在读,拥有耶鲁大学LL.M.学位,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和J.D.学位,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国际金融方向)学位。曾任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和跨国法律研究中心助理主任。曾参加第8届维斯(东方)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辩论赛(8th Willem C. Vis (East)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以及跨境辩护中心项目(Cross-Border Advocacy Clinic)。曾在权亚律师事务所、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卢毅

    卢毅学姐是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STL)的首届毕业生。从非法本到耶鲁J.S.D.,从对法律一无所知到成为专业领域内崭露头角的研究者,从法的门前走入法学求知的最高殿堂,这一切的一切不禁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且听她娓娓道来,听她梦想开始的故事,听她绚烂人生的华章。


Study in STL 


1
作为STL的第一批学生,需要有开拓者筚路蓝缕的勇气。能聊聊你为什么选择STL?创院之初的STL给你怎样的印象?


选择STL是一个权衡多方面因素的结果。首先,STL最吸引我的是她的教学理念。STL把中国法和美国法教育相结合,顺应了国际化的大趋势。在选择研究生学校的时候,我不仅关注未来几年里我能够学到哪些课程,我更关注这几年的学习可以给我未来的职业发展带来什么帮助。STL侧重培养学生从事国际法方面的工作所需要的各种能力,比如中美法律基础、法律思辨、法律英语以及社交能力。其次,STL的师资也是一个考虑因素。中国法课程都是由国内顶尖教授授课,可以确保我学到不亚于其他国内一流法学院的中国法知识。同时美国法的师资全部是世界上各个领域的卓有成就的教授,也就是说我可以在国内完成高质量的“留学”,这一点又是其他国内一流法学院无法比拟的。再次,考虑到深圳开放的经济环境以及其毗邻香港的地理优势,使我笃信STL的毕业生有着国内其他一流法学院毕业生难以比拟的比较优势。同时由于STL的学制为四年,这又比在美国法学院完成J.D.课程的国内法学毕业生节省了时间。

 

创院之初的STL给我的印象就是忙碌而温馨。当时全院就只有我们一个班,班上一共有53名同学,大家都带着作为先驱者的使命感,努力听好每一堂课,不浪费任何一分钟。大家在课前交流阅读的材料,考试前分享课堂笔记,在自习室一起通宵,等等。现在STL学生组成课外学习小组的传统就是当时我们创下的。当时的雷蒙院长、教授们还有助教们常驻学院,学生和老师们的关系十分紧密。我们在校园里可以随时交流法律问题、生活问题、文化问题,经常和教授们在镜湖边天南海北地聊,一聊就是三、四个小时。当时的同学们很是抱团,大家在每一封班级邮件里后面都会写“We are family”。现在特别怀念那时单纯而忙碌的日子。


2
你曾把国内法的学习比作弹钢琴,把国际法的学习比作拉手风琴。虽然它们的表现方式不同,但都能演绎出独特的旋律。如今,以一个研究者的身份,重新观察,有什么新的心得与体会?

 

这个比喻是我在08年入学之初的一篇随想里写到的,想法有些稚嫩。但是细细想来,大意也没有错。我们所说的国际法其实不仅仅包括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还包括比较法(comparative law)以及不同司法管辖权区域内的法律(domestic laws in different jurisdictions)。这些法律诞生和发展的背景不同,研究方法自然不一样。比如研究国内法主要看它所存在的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法律形式(成文法/判例法)以及历史、社会、经济背景等。研究国际法,还要看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发起国家的法律传统、不同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外交博弈过程等。类似于不同乐器都可以奏出美妙的乐曲,不同形式的法律归根结底都是一套系统的规则。也正如不同乐器的工作原理和弹奏方法不同,研究不同形式的法律也需要有不同的切入点和思维方式。



Strive for Career


3
Snyder教授是欧盟法及国际经济法方面的专家,在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你曾和Snyder教授合作完成过The EU, the WTO and China: Legal Pluralism and International TradeRegulation and The Future of Transnational Law: USA, EU, China and BRICS、《中药和欧盟法》等专著。我想问问,是怎样的机缘巧合使你与Snyder教授相识,并协助他完成学术研究的?

 

我本科的专业是国际金融,因此对WTO的贸易规则一直很感兴趣。很荣幸的是我可以在STL聆听WTO法专家Snyder教授的《WTO 法与中国》课程。之后我接连选了Snyder教授的《欧盟法》课程。期间我作为他的助理研究员,参与了他两个研究项目:中国食品安全研究以及中国入世以来反倾销案件研究。我毕业以后,Snyder教授成立了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跨国法律研究中心,并询问我是否愿意加入研究中心工作。由于这份工作非常契合我对学术研究的兴趣,我辞掉了当时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回到STL跟着Snyder教授做研究。在这期间,我非常荣幸能受到Snyder教授的邀请,合著完成了以上几篇文章。

 

4
你曾在权亚律师事务所、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美国美富律师事务工作过,能简单评价一下那段在律所工作的时光吗?你觉得实务与学术是分离的吗?实务工作的经验为你的学术研究道路提供了怎样的帮助与启发呢?

 

在律所的日子确实是累并快乐着。最重要的是这段时间养成了我很多好习惯,比如:改掉了拖延症;养成了在短时间内同时处理不同案件的能力;注重细节;在起草法律文书时如何抓住关键问题等。这些最前线的工作使我感受到了法律职业的专业性。之后我也将这些好习惯自然地带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中,确实是受益匪浅。

 

谈到实务与学术是否分离的问题,我们需要考虑我们讨论的是哪些领域。如果是法制史、法理学等等,我认为法律实务对于学术研究相对疏离。但是如果说到诸如公司法、合同法、投资法、反垄断法等侧重于解决实际问题的领域,实务与学术是密不可分的。

 

我现在的研究方向是风险规制和食品安全法,侧重于研究行政机关运作。之前的实务工作给我的帮助在于我在政府部门中实习过,对于行政决策的过程有些了解。同时我在律所工作的经历教会了我怎样抓住问题的核心并带着目的找答案。当然,学术研究和实务工作的思路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比如学术研究往往解决的是理论问题,侧重于理解一项法律诞生和发展的的原因和影响因素。而律所工作就是短平快,目的就是为客户的具体问题提供一个直接的答案。


5
之后,你又回到STL,在跨国法律研究中心担任研究员,讲授课程并负责毕业生毕业论文的相关工作。从学生到老师的身份转变,让你有什么发现与收获?

 

在STL工作期间我大概承担了三个任务。


第一个是做研究员,协助Snyder教授完成中国食品安全法的研究项目并组织学生研究小组、召开学术会议等。与做学生需要在不同课业之间奔波不同,我突然有了大量的时间可以自主安排,只针对食品安全法这一个课题深入研究。我后来发表的文章也得益于这段时间的研究。

 

第二个任务是在Snyder教授的指导下给学生授课。以前做学生的时候我的求知欲在于我对于某一个问题只是一知半解,因此渴望从老师那里了解更多。后来在做老师的时候,我仍然带着强大的求知欲走进课堂。但是这种求知欲在于渴望发现我的不足。比如我的讲义是否准备充分,授课是否条理清晰,学生们能否跟上我的逻辑,还有哪些问题是我在自己的研究中没有发现但是是同学们的课堂讨论中提到的等等。学生们的思考相当丰富和发散,我也从与他们的交流中获得很多灵感。

 

在STL的第三个任务是负责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这份工作侧重和学生、教授、教务处之间的协调,要应对学生申请变更论文题目和导师,以及论文审查等工作。这些都是我在做学生时从未体验过的。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之前在我写自己的毕业论文时,我经常拖延,经常因为主客观原因不愿动笔。但是在负责了学生的毕业论文之后,我才发现按时提交论文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品质。它不仅反映了一个人的专业素质,影响一个人对其他事情的规划,而且是对教授和学校的最基本的尊重。因此我觉着有必要在这里特别提出来与师弟师妹共勉。



To Be Better in Yale

 

6
耶鲁法学院的法学教育誉满全球,而它的法律项目要求之高又令众多申请者望而却步。我想问问,耶鲁法学院看重哪些方面的特质?是什么经历帮助你成功申请上耶鲁的L.L.M.与J.S.D.项目?你的研究方向是什么?

 

耶鲁法学院有多个项目,我申请并被录取了其中的LLM和JSD项目,所以只能就这两个项目谈一些自己的看法。这两个项目是针对有志于学术研究的申请者设置的。我认为能够成功申请有两个原因。我之前的工作经历:在律所执业之后辞职转向教职——证明了我对学术研究的意愿。而且我之前的研究经历:参与的研究项目、教授的课题以及发表的学术成果——证明了我的学术研究潜力

 

我的研究方向是中国在食品安全规制方面公私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或者说共同治理(Co-governance)的可能性。这个课题会从美国以及欧盟目前出现的共同治理的不同模式入手与中国现状进行比较研究,并结合中国行政机关的运作传统、政治背景、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方面的特点,探讨中国在食品安全方面共同治理的前景。

 

7
你觉得在耶鲁与在STL的学习,最大的不同是什么?耶鲁的学习节奏是怎样的?有哪些shock到你的学习体验可以与我们分享一下?能介绍一门特别打动你的课程,或者老师吗?

 

耶鲁法学院和STL其实有很多相同的地方,比如都是规模很小的精英教育,师资都是该领域一流的教授,学生素质普遍很高,学生和老师在课外交流的时间充足,学习氛围融洽,学习节奏很快,课前布置的阅读任务很重等。受益于STL的教育,我在耶鲁的第一年学习完全没有不适应。如果一定要说STL和耶鲁法学院的不同,耶鲁给我最大的冲击就是从老师到学生对宪政理论的崇拜。无论在哪个课堂,如果你听到了诸如宪政主义(Constitutionalism)或者联邦主义(Federalism)之类的字眼,一定不要怀疑你走错了教室。我认为造成这个差异的原因:一是,美国宪法的崇高地位和其可诉性,使得宪法理论贯穿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无论涉及哪一方面的法律,宪法都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第二个原因跟耶鲁法学院在美国宪法学和行政法学领域的特殊地位有关。

 

耶鲁法学院有很多课程都让我感觉醍醐灌顶,受益终身。也有很多与老师接触的细节让我感受到了老师对学生无私的关怀,这些关怀有学术上的、事业上的,也有生活上的。如果要举例,那么特别打动我的一位老师是Susan Rose-Ackerman教授。去年秋天她在额头处做了一个手术,理应卧床休息一段时间。但是为了不耽误我们的课程,她除了动手术的那一个星期没有来学院,其他时间都是雷打不动地来给我们上课。上课时我们隐约看到她头发下掩盖的刀疤,也明显感受到她上课时的乏力。虽然我们一再劝她调课来腾出时间休息,但是她说由于临近期末不想打乱我们的时间安排,坚持按照原计划完成了授课。扪心自问,作为一个年轻人,如果经历了这样的手术,我想我是无法做到她这样敬业与坚强的。

 

 

Expectation for You


8
你对STL有怎样的期待?对我们这些后进者,又有怎样的建议与忠告?

 

我希望STL能够继续保持国内法与国际法教学方面的独特优势。希望在校的师弟师妹们珍惜在STL的时光,充分利用STL提供的各种资源,发掘自己的潜力,尝试不同的领域,同时珍惜与每一位教授和同学的友谊。希望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更加广泛,不负雷蒙院长在创院之初给我们提出的期望,为中国与世界的法律交流筑起一座坚实的桥梁。

 

采访者:倪瑞章,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16级研究生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