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某营业厅员工竟利用他人身份做这样的事,非法获利十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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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义之财不可取
这个道理相信很多人都明白
但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
以身试险,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2017年8月份以来,陈某某利用在防城某通讯公司营业厅工作上的便利,给客户办手机卡的过程中窃取了大量办卡群众的个人信息资料,违规使用窃取来的信息办理手机卡,卖给江某某、梁某以获取非法利益。江某某、梁某买到这些手机卡后,再转卖给他人,非法获利高达十多万元。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陈某某通过上述非法方式办理的手机卡中,有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频发,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而且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存在密切关联,社会危害日益突出。为切实加大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力度,我国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公检法机关将依据修改后刑法的规定及司法解释,继续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压态势,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不能为了一时的利益
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来源:防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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