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接到过骚扰电话吗?原来是这伙人搞的鬼,终于在防城港落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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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大家有没有时不时的
遭到陌生电话和信息的骚扰
有的竟能准确说出我们的
姓名和家庭地址等其他信息
原来,都是这些人搞得鬼..
2018年3月份起,犯罪嫌疑人陆某某、陈某某、吴某某等10人受不法分子雇请,通过欺骗的手段套取全国各地企业员工联系方式、个人资料,然后再将这些信息提供给雇佣他们的不法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诈骗成功后,会得到一定比例的分成。犯罪嫌疑人陆某某、陈某某、吴某某等人在防城港市某小区出租屋内实施上述犯罪活动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近日,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陆某某、陈某某、吴某某等10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罪向防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防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陆某某、陈某某、吴某某等10人,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具有社会危险性,遂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陆某某、陈某某、吴某某等10人。
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据修改后刑法的规定及司法解释,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压态势,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法律连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一仔在这里也提醒大家:
与个人有关的身份或者个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需小心保护、谨慎提供,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来源:防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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