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东兴各位老板遇到这样的"顾客"要注意,上思有一单!

东兴一网 2022-01-02

东兴一网

微信号:dongxing1_com

点击关注可加微信

关注   

老板们注意了

不是所有人的生意都可以做的

最近,上思就有一个老板

遇到了这样的顾客

      近日,上思县工商局思阳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由“熊孩子”乱花钱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50元。        


       小学六年级的12岁“熊孩子”,私自在上思县城某车行通过家长手机支付2850元购买一辆助力车来耍酷。家长施先生发现后,找到商家要求退车还钱,并认为商家未经家长监护人同意,将机动车卖给一个未成年人,是不合法行为;车行则认为是小朋友自选自买的,购买过程中并没有存在强卖行为且车辆无质量问题,因此拒绝退款。

     

(网络配图)

       工商所在接到施先生的投诉、大致了解情况后,立马邀约双方进行调解。执法人员向车行苏老板解释,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消费,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或者订立纯获利益合同。超过这一范围的需要监护人追认才能确认其行为有效,否则监护人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车行在未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向未成年人销售机动车,该销售行为属于无效。        
        
       同时,执法人员也向施先生解释,虽然商家存在一定的过失,但是你作为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没有监护到位,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施先生退还车辆并承担600元的车辆维修费,从该车价款2850元中减扣,车行退还2250元给施先生。双方对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        
        
     上思工商执法人员温馨提示:手机支付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埋下了孩子乱花钱的隐患,请家长们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同时加强对孩子的财务监管,增强孩子合理消费观念

一仔啰嗦两句


      《民法通则》的规定,除去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其他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合同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订立的其他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才能有效。

       作为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推销服务时应尽到经营者应该具备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未成年人正确消费。同时,应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来源:防城港市新闻网

往期经典回顾

 河道不明原因惊现大量死鱼!调查之后发现桂P大货车异常出入

 刷新纪录了!在东兴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么大的!

 钦东高速大货车PK小货车,又是因为这种操作!

 防城港某水库惊现四条腿长尾巴黑色的“怪鱼”,网友看见要报警

 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东兴将盛况空前!各种精彩表演,美食美景,不容错过

 防城港有"老板"用这样的方式走私,跟客户双双被捕

 色胆包天!防城港两男子酒后摸陌生美女大腿还打伤民警,结果...

咨询 · 合作

微信号:liuliu88668866

点击关注可加微信

关注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精彩内容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