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作为一名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还开着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四处躲避执行。11月10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周末时间辗转追踪,成功将谢某的车辆扣押,谢某得知后,自行到法院承诺:一周内妥善解决该案。
案情回放
2010年,谢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郑某借款30万元。之后,郑某多次催促谢某还款但未果。2017 年,郑某诉至防城区法院要求谢某还款,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谢某偿还30万元本金及利息给原告郑某。判决生效后,谢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郑某向防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被执行人谢某故意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谢某无果。经过财产查询,谢某的银行账户并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发现其名下登记有一辆价值20余万元的车辆,执行法官随即对该车进行查封,限制交易。
11月10日凌晨,执行法官接到线索,被法院查封的涉案车辆在港口区某小区出现。由于当天正好是周末,执行法官立即电话报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十分重视,为了早日执结该案,亲自带队行动,迅速组织执行小组人员,在当天早上8点赶到港口区,但经过仔细查找,并未发现涉案车辆。就在执行人员准备收队时,又接到线报,称在东兴市城区内发现谢某的车辆,执行人员立即驱车赶往50多公里外的东兴市。
执行人员赶到东兴后,在线报的指引下,很快找到了涉案车辆,但车上无人。经过核实无误,执行人员给该车贴上封条,并联系拖车将涉案车辆依法拖走实施扣押。在查封扣押现场,被执行人谢某一直没有现身,只有一名自称其妹的女子出现,称该车是谢某交给她开的,愿意配合执行,交出车钥匙,并答应转告谢某尽快到法院处理案件。
11月1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郑某、被执行人谢某及其妹妹来到防城区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和思想教育下,被执行人谢某当场表示,在一周内妥善解决该案的债务偿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