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可以说是用来传授安全驾驶知识、教授驾驶技能、解答安全驾驶疑惑的人。
但南宁市武鸣区的这位驾校教练,用民用车教授学员练车,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刮时,非但没有以身作则积极处理事故,还教唆学员偷偷“跑路”,然后又打电话叫友仔过来“顶包”,交警出警处理时,还好百般抵赖“顶包”行为,最后交警调出周边监控视频,才不得不低头承认,真是枉为“教练”这一称呼。
△事故现场
小车碰刮电动车
民警处理时发现异常
12月13日13时许,武鸣区定罗路航校路口发生一起小车碰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及乘员两人受伤。接警后,南宁交警十五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往事发现场。
△事故现场
调查中,小车方莫某主动向交警交代事发时小车驾驶员是黄某,电动车驾驶员却坚称小车驾驶员不是黄某。办案交警便对黄某进行询问,发现其神情、语气异常,存在“顶包”可能,民警随即走访了周边群众,并在事故现场附近找到了一处监控,通过调取发现实际驾驶员另有其人,在证据面前,黄某只好承认自己是来“顶包”的。
△“顶包者”黄某
教练让学员“跑路”
还找人来“顶包”
原来,莫某是驾校的教练,事发时其学员邓某正在驾驶车辆,莫某就坐在副驾驶位置,邓某驾车在定罗路向右转弯驶入航校时,与在辅道内正常直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教练员莫某
邓某下车后,在莫某的授意下,不声不响地悄然离开现场,躲藏起来;莫某则打电话叫朋友黄某前来“顶包”,隐瞒事实,在交警反复向其陈述利害关系后仍百般抵赖,直至看到监控视频才不得不承认。
△真正的驾驶人邓某
目前,交警十五大队办案民警正在积极收集证据、笔录等材料,若“顶包”及肇事逃逸事实成立,“顶包者”将按照《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处于1000至5000元罚款;真正的驾驶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西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以“造成事故后逃逸”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处罚,面临共计2500元的罚款,若情节严重的,还可并处合并最高20日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