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由上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陆某彪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在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思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庆章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陆某彪伙同李某、黄某某、钟某、陆某某(均另案处理)等人纠集成恶势力后,为耍威风,于2017年12月24日0时至4时许,持牛角刀、砍刀等凶器在上思县城内先后三次持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其中两人受轻伤,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李庆章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向法庭阐明了指控的犯罪事实并发表了公诉意见,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被告人陆某彪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李庆章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庭审现场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思县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院领导靠前指挥,全程参与,确保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为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彰显了该院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取得了良好效果。(黄慧东)